
柴怼怼等被判赔偿胖东来200万元
【柴怼怼等被判赔偿胖东来200万元】11月11日,胖东来商贸集团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侵权处理公示(十)》,披露网红“柴怼怼”(真名柴某某)商业诋毁及名誉权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四被告需立即删除侵权视频,柴某某需在10日内通过账号置顶发布法院核准的道歉声明;柴某某及两家关联公司共赔偿胖东来200万元、创始人于东来40万元及维权开支20万元,温某某对其中5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这起历时半年的网络侵权案,以司法重拳回应了公众对“恶意抹黑企业”乱象的关切。
2025年3月起,短视频平台博主“柴怼怼”以“打假”为名,连续发布29条针对胖东来的视频,声称其玉石“成本几百卖数万,利润超百倍”,并使用“黑心商家”“偷税漏税”等侮辱性词汇攻击创始人于东来。这些视频通过合集、直播等形式广泛传播,引发舆论对胖东来商业道德的质疑。
然而,许昌市市场监管局的突击核查显示,胖东来玉石产品明码标价,平均毛利率不足20%,所谓“暴利”纯属捏造。更令人震惊的是,央视《法治在线》11月5日披露,柴某某的真正目的是通过抹黑企业吸粉引流,进而在直播间销售伪劣玉石产品牟利。目前,柴某某及其妻子肖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浙江平阳警方正式逮捕。
此次判决中,法院不仅认定柴某某构成商业诋毁和名誉权侵权,更揭示其背后完整的“流量-变现”链条:恶意编造事实:柴某某通过剪辑视频、断章取义等手段,虚构胖东来产品暴利,误导公众认知。多平台协同传播:利用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侵权内容,并通过直播互动扩大影响。关联公司利益输送:温州XX公司、武汉XX公司参与视频制作与推广,形成利益共同体。刑事犯罪交织:在抹黑企业的同时,柴某某夫妇通过直播间销售无标签、虚假宣传的玉石产品,涉嫌刑事犯罪。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指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商誉,更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260万元的赔偿金额,体现了司法对恶意营销行为的严厉惩戒。”
判决公布后,胖东来同步启动多项维权举措:账号清理:抖音、快手等平台已下架“柴怼怼”相关视频,账号被永久封禁。商标保护:针对多家网络店铺擅自使用“胖东来”“东来DL”等标识的行为,已完成取证并将依法追责。消费者教育:在门店设置“真假商品对比区”,通过实物展示揭露伪劣产品特征。
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柴某某夫妇的商业版图早已劣迹斑斑:其妻子肖某名下的平阳县小丫茶饮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祛湿护肝”功效被罚款22万元;关联的温州市柴氏酒业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6000元。这些前科印证了司法机关对其“惯犯”性质的认定。
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广泛讨论。支持者认为:“260万赔偿给恶意抹黑者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随意造谣的地方。”质疑者则担心:“高赔偿是否会导致企业滥用诉权?”对此,法律专家回应称,赔偿金额需严格依据侵权造成的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情况及主观恶意程度综合判定,本案中柴某某的“造谣-引流-变现”链条完整,主观恶性明显,司法判决具有充分依据。
更值得关注的是,普通消费者对判决的强烈共鸣。一位许昌市民表示:“胖东来是我们家乡的骄傲,不能让个别网红为了流量毁掉企业的名声。”这种朴素的正义感,折射出公众对诚信经营环境的渴望。
深层启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三大路径。平台责任再强化:抖音、快手等平台需建立“造谣账号”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多次违规者实施跨平台封禁。司法惩戒提级:对“造谣引流+销售伪劣产品”的复合型违法行为,应探索“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的立体惩处模式。公众监督常态化:鼓励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网络侵权行为,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治理格局。
胖东来在公告中强调:“赔偿不是目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才是根本。”这起案件的宣判,不仅为被侵权企业讨回公道,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在数字经济时代,任何试图通过抹黑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当网络空间成为商业竞争的新战场,唯有法治才能筑牢诚信的基石。从260万元的赔偿判决,到刑事案件的持续侦办,这场风波终将沉淀为规范网络行为的标杆案例——它提醒着每一个市场主体:流量可以带来关注,但唯有诚信才能赢得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