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净网:3人为吸粉引流直播谩骂被拘
【净网:3人为吸粉引流直播谩骂被拘】近日,山西晋中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查处了一起网络直播违法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案人员闫某、李某强、曹某阳为博取流量、吸粉变现,在直播间内公然谩骂、挑衅他人,刻意利用社会热点制造对立,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2025年8月,违法行为人闫某(男,35岁)、李某强(男,32岁)、曹某阳(男,36岁)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直播变现、牟取利益,在某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内,公然漠视法律与道德底线。三人刻意选取社会热点事件作为话题,多次使用粗言恶语对他人进行挑衅、攻击和侮辱、谩骂,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讨论。这一行为不仅轻易撩拨起网民的负面情绪,致使不同观点间的对立态势愈发尖锐,更在社会层面引发了极其恶劣的连锁反应。山西晋中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响应,第一时间展开全面调查,并严谨细致地固定了所有相关证据。经深入核查,闫某等三人的所作所为已严重破坏了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三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网络空间不是“野蛮地带”,任何挑战法律与道德底线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
2025年8月,闫某等三人为快速牟利,选择了一条“捷径”——在直播间以谩骂、攻击他人为噱头,吸引眼球。他们刻意挑选社会争议话题,用粗言恶语煽动观众情绪,甚至对特定对象进行人格侮辱。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表演,短期内确实吸引了大量围观,却也让网络环境乌烟瘴气。警方调查发现,他们的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的“流量生意”:通过制造冲突激发网友骂战,再借机推销商品、收取打赏。这种将恶意转化为利益的做法,不仅践踏了公序良俗,更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最终,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固定证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三人处以行政拘留。他们的“网红梦”在法律的铁拳下彻底破碎。
闫某等人的结局并非孤例。近年来,因网络言行越界而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例屡见不鲜。2021,网络大V“辣笔小球”(仇某明)为博取关注,在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诋毁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引发公愤。最终,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此案成为《英烈保护法》实施后的标志性案件,宣告了“网络诋毁必究”的法治原则。2023年,网红“吨姐”为炒作自家车位纠纷,自导自演了“宝马堵路”系列视频,编造虚假情节煽动网民情绪。警方查明真相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依法拘留。一场精心编织的流量骗局,换来的不是爆红,而是法律的严惩。早前,网红“水泥妹”张方方通过虚构“扛水泥救夫”的悲情故事骗取网友打赏,涉案金额高达百万。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她的经历警示世人:网络同情心可以被消费,但法律的底线不容逾越。
这些案例中,当事人起初都以为“网络是虚拟的,骂几句、编点故事没什么”,但结果无一例外:轻则封号禁言,重则锒铛入狱。法律从不因阵地转移到线上而失去锋芒。
网络空间作为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其秩序关乎社会稳定与民族未来。以下几点决定了网络必须与现实同责。IP地址、直播账号、交易记录……互联网的每一处行为都会留下痕迹,违法者无处遁形。一条恶意言论可能引发群体对立,一场虚假直播可能破坏社会信任,网络戾气的代价最终由全社会承担。从《网络安全法》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再到《刑法》修正案,我国已构建起覆盖网络行为的法律体系,为执法提供了坚实依据。
净化网络环境,既需要执法部门的“铁腕”,也离不开广大网民的自觉。作为普通用户,我们应当面对热点事件,让子弹飞一会儿,拒绝成为谣言和情绪的传声筒。遇到谩骂、诽谤、煽动对立等内容,积极通过平台举报或向网信部门投诉。言论自由不等于肆意妄为,真正的自由建立在尊重他人与社会秩序的基础上。
从闫某等人的拘留,到“辣笔小球”的判刑,一系列案件昭示着同一个真理:网络从来不是道德的荒原,更非法律的真空。在虚拟世界中,键盘不是盾牌,流量不是豁免权。唯有守住底线、敬畏规则,才能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启迪思想、温润心灵的乐园。正如一位网友所言:“我们享受科技的红利,也应承担文明的重量。”在这张无远弗届的网络上,你我的每一次点击、每一句发言,都在定义未来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