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5日电 香港发展局4日于社交媒体发文表示,在本届政府致力推进北部都会区和增加土地房屋供应之际,无可避免需要收回土地以作发展,局方及相关部门一直秉持“以人为本”精神,以多管齐下的方式照顾受发展行动影响人士的需要。
发展局还列举了过往地政总署如何以人性化方式协助受影响住户的实例。

发展局社交媒体截图
协助不符合安置补偿资格、但有真实困难住户入居
一般来说,不符合安置补偿资格的原因主要有几项,包括在港拥有住宅物业、为现有公屋租户、不符合最低居住年期规定、于冻结登记后迁入发展范围、居于违规构筑物等。虽然如此,地政总署及其委聘的社区联络服务队亦会与不符合安置补偿资格但有真正困难解决住屋需要的住户密切沟通,尤其是有特别需要如年长及有医疗需要的住户,并在有需要时转介个案至社会福利署跟进提供适切协助,包括协助当事人探讨其他可行方法解决其房屋需要。
过往地政总署曾处理一些位于北部都会区的个案,有关住户虽然不符合安置资格,但考虑到他们面对的特殊情况,例如行动不便、有经济上困难,署方在转介社区联络服务队及社会福利署跟进及评估个案的福利需要后,有关住户最终获安置上楼。因应每宗个案的情况不尽相同,署方会检视每宗个案的情况,与不同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尽量为有需要的受影响人士提供协助。
另外,在市区牛池湾村发展项目中,一位有经济困难的住户因居于没有寮屋登记号码的构筑物,而不合安置资格。在得悉个案后,署方同事主动协调社区联络服务队为该名住户申请位于牛头角的过渡性房屋,以及申请公益金及时雨基金以资助搬屋开支。服务队一直努力跟进,并于2025年1月成功协助住户入住过渡性房屋。
弹性处理住址证明
一般来说,安置申请须提供紧接“冻结登记”前两年或七年的住址证明(视乎申请为“须通过经济状况审查”或是“免经济状况审查”安置)。但地政总署会尽量弹性地处理,接受多种不同类型的住址证明,除政府部门的文书外,私人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各种月结单、租约、工作证、雇主证明书(可由申请人任职的政府机构或私营公司发出)等。署方亦会因应每宗个案的个别情况,弹性考虑接受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
另外亦有个案由于住户在“冻结登记”时未成年,而未能提供详细的住址证明(例如月结单或政府文件)。考虑到此类型个案的情况,署方职员审视了住户父母提供的住址证明资料,以及其他辅助资料(例如家庭生活照片),最终住户通过审核并成功获安置。
以往曾有个案住户虽然于“冻结登记”后才迁至该构筑物,但此前一直居于同范围内其他地方,而住户表示未能提供于“冻结登记”前居于同一构筑物的证明。服务队随后协助住户整理过往住址记录,而署方人员亦以此比对内部纪录及相片,确认住户符合安置资格,最终住户成功获编配公屋安置单位。
确保受影响住户及时获通知迁出时间及安置补偿的资讯
政府一直透过多元的渠道发放资讯及接触受影响人士,包括提早发信通知受影响住户的预计迁出期限(以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及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为例,地政总署约3年前已向受影响住户发信,通知其预计迁出限期)、悬挂横幅、派发单张、进行家访及电话联络,好让住户及早就迁出及安置补偿事宜作出安排。地政总署及社区联络服务队会继续做好联系工作,好让受影响住户及早知悉迁出时间及安置补偿安排的细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