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29日电 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正式推出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将现时“一单两报”的覆盖范围拓展至所有与内地相连的陆路口岸,让更多企业可受惠于道路货物资料“一次录入,双向共用”的便利。

图为深圳湾口岸。香港中通社图片
去年11月,两地海关签署《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关于开展智慧海关建设合作安排》,并将“一单两报”定为重点合作项目之一。双方其后分别于今年2月及10月推出粤港货物“一单两报”及其扩展项目,涵盖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进出两地的货物。
两地海关日前于深圳湾口岸及香园围口岸试行内地与香港货物“一单两报”计划,并获3间企业支持参与。相关企业将货物资料递交到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资料会在加密后自动推送至港方道路货物资料系统,企业可透过系统直接获取货物资料,完成办理本地报关手续。参与试行的企业均表示“一单两报”的功能不但可确保两地货物的申报资料内容准确无误,更有助企业节省申报所需的时间及人力,降低运作成本。
现阶段,经所有陆路口岸从内地进口到香港的货物均可使用“一单两报”进行申报。香港海关亦会继续和国家海关总署紧密合作,进一步扩展“一单两报”的涵盖范围至从香港出口到内地的货物,以全面覆盖两地陆路货物通关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