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0月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处3日公布,工伤雇员及订明职业病患者如因工伤或订明职业病接受医治,可索还医疗费的最高每天限额将由2026年1月1日起调整。
图为工人在深水埗一工地上进行高空工作。 香港中通社记者 徐文峰摄
立法会于9月26日通过两项决议,将《雇员补偿条例》及《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下门诊治疗的医疗费最高每天限额由300港元上调至500港元、同一天接受住院及门诊治疗的医疗费最高每天限额由370港元调高至700港元,而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最高每天限额则维持为300港元,为工伤雇员及订明职业病患者提供更佳的医疗费保障。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一般而言,经修订的数额,足以支付工伤雇员及订明职业病患者一天内在公营医院或诊所求诊时所需的费用,包括诊金、治疗、注射和敷药、药物及入住医院等费用。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及《肺尘病条例》,工伤雇员及订明职业病患者如因工伤或订明职业病接受医治,可索还实际已支付的医疗费,但不可超过这两条条例订明的最高每天限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