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连续上3周夜班后猝死
【大二学生连续上3周夜班后猝死】9月13日,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小翔(化名)在结束连续三周夜班工作后,于家中突发心脏性猝死。这起悲剧将校企合作实习中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推至风口浪尖,也引发社会对青年群体过劳现象的深度反思。根据家属提供的排班表,20岁的小翔自8月25日起进入某物流企业实习,负责快递分拣等体力劳动。其8月排班26天仅休息5天,9月排班26天仅休息4天,原本计划持续至9月15日的连续工作因意外中断。夜班时间跨度惊人:7月与9月为每日22:00至次日7:00,8月则为凌晨1:00至13:00。高温仓库内,他需持续搬运重达数十公斤的包裹,日均工作时长超9小时。“孩子入职体检时各项指标正常,医生都说他身体结实。”母亲含泪回忆,小翔曾多次在电话中诉苦:“妈,我腿都站麻了,仓库里热得喘不过气。”但面对“实习评价影响毕业”的隐忧,他选择默默承受。9月13日下班后,小翔出现呼吸急促症状,送医抢救无效离世,死亡证明上“心脏性猝死”的结论,成为这场持续20天的超负荷劳动最残酷的注脚。事件发酵后,涉事三方陷入“罗生门”。物流企业坚称“夜班属行业特性,加班均属自愿”,并出示排班表显示“每月保证4-6天休息”。但小翔同学证实,业务高峰期“请假会被主管暗示影响转正”。企业更以“合作协议”规避责任,强调与实习生仅为“劳务关系”,拒绝承担工伤赔偿。校方则陷入“管理失察”的质疑漩涡。尽管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实际到岗时间比协议约定的9月30日提前近三个月。家属称小翔曾通过班级群向辅导员反映疲劳,但校方表示“未收到正式书面反馈”。事发后,学校虽成立工作专班并承诺人道补偿,却始终回避“是否审核企业劳动强度”的核心问题。
监管层面的漏洞更令人心惊。鄂州市劳动监察部门透露,该企业实习生的日均工时普遍超过法定8小时上限,且未依法安排定期体检。尽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但涉事企业通过“倒班制”“自愿加班”等话术巧妙规避监管,暴露出制度执行的严重滞后。
这并非首例实习生过劳致死事件。2023年11月,河南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李昊在连续5晚通宵直播后猝死,涉事公司同样以“合作协议”否认劳动关系,最终仅支付5000元抚慰金。两起案件呈现出惊人的相似性:企业逐利下的制度性剥削:物流企业以6900元月薪吸引学生,却通过超长工时压榨劳动力成本;直播公司则用“保底3000元+打赏分成”模式,诱导学生透支健康换取收益。学校监管的形式化困境:部分院校将实习视为“就业率工具”,对合作企业资质审核流于形式,甚至默许提前上岗、超时工作等违规行为。法律保护的灰色地带:现行《劳动法》未明确将实习生纳入保护范围,导致企业常以“非劳动关系”为由逃避责任,而教育部门监管缺乏强制力,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这些孩子不是死于意外,而是死于系统性冷漠。”劳动法专家指出,当企业将“自愿加班”包装成奋斗文化,当学校把实习异化为政绩工程,当监管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个体的悲剧便成为必然。
小翔的悲剧为全社会敲响警钟。要避免类似事件重演,需从三方面发力:企业层面:应建立实习生健康档案,强制安排定期体检;物流、直播等高强度行业需设置“工时熔断机制”,连续工作超12小时自动触发强制休息。学校层面:需完善实习跟踪制度,通过定期巡查、匿名反馈渠道掌握学生动态;将企业劳动合规性纳入合作评估体系,对违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监管层面:教育部门应联合人社部门出台《实习生劳动保障条例》,明确企业、学校责任边界;推行“实习责任险”强制投保制度,由政府、企业、学校按比例分担保费。站在鄂州市殡仪馆前,小翔的母亲抚摸着儿子遗照哽咽:“他总说等实习结束要带我去旅游……”这句话,让无数网友破防。当20岁的生命永远定格在快递分拣线上,我们不得不直面一个残酷现实:在“奋斗”“内卷”的喧嚣中,多少青年正在用健康为时代的高速运转买单?这起事件不应止于热搜,而应成为推动制度变革的转折点。唯有让法律长出牙齿、让监管真正落地、让企业敬畏生命,才能避免更多“小翔们”成为时代巨轮下的牺牲品。毕竟,一个对青年生命漠视的社会,终将失去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