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涉敲诈勒索案一审获刑12年
【翟欣欣涉敲诈勒索案一审获刑12年】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翟欣欣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需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苏享茂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这起持续八年的案件,以司法审判的落槌,为“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被逼自杀”的悲剧画下法律句点,也向社会传递出对婚恋欺诈“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翟欣欣与苏享茂通过婚恋网站相识,仅两个月后便闪电订婚。同年5月,二人以共同购房名义,由苏享茂支付首付款199万元,购入海南三亚一套总价319万元的房产,并登记在翟欣欣名下。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42天便走向破裂。
7月18日,翟欣欣以“举报苏享茂公司存在灰色经营、偷税漏税”为要挟,逼迫其签署《离婚协议书》,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 苏享茂被迫支付660万元后,翟欣欣仍不罢休,继续威胁“若不付清余款,将让其身败名裂”。2017年9月7日凌晨,走投无路的苏享茂在WePhone推送遗言:“公司法人被毒妻翟欣欣害死,WePhone即将停止运营”,随后从15楼纵身跃下,年仅37岁。
法院审理认为,翟欣欣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关键证据显示:
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二人婚姻仅42天,海南房产由苏享茂全额支付首付款,且购房时间早于婚姻登记,翟欣欣无权主张分割;
索财手段非法:翟欣欣以举报违法犯罪相威胁,迫使苏享茂签署显失公平的协议,其目的系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社会危害性极大:翟欣欣的持续威胁直接导致苏享茂精神崩溃自杀,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根据《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综合翟欣欣的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顶格量刑。
除刑事处罚外,法院同时判决翟欣欣赔偿苏享茂家属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7万余元。尽管这笔赔偿远不及苏享茂生前支付的千万财产,但其象征意义重大——司法机关明确认定,翟欣欣的犯罪行为与苏享茂之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家属的追责诉求获得法律支持。
苏享茂哥哥苏享龙在庭审后表示:“八年来,我们承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也面对着舆论的质疑。今天,法院用判决书告诉我们,正义不会缺席!”此前,苏家已通过民事诉讼追回部分财产:2023年,法院判决撤销翟欣欣与苏享茂签订的离婚赔偿协议,责令其退还现金、汽车、珠宝总计近千万元,并撤销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所有权。
宣判消息一出,迅速登上百度热搜榜首,网友评论炸锅:“12年太轻了!一条人命只值十年?”“婚恋市场该整顿了,别让骗子有机可乘!”“支持重判,给所有以婚姻为名的犯罪敲响警钟!”
法律专家指出,此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婚恋欺诈与普通纠纷的界限:翟欣欣案中,被告以虚假身份接近被害人,通过精心设计的“恋爱—结婚—索财”链条实施犯罪,超出民事纠纷范畴,构成刑事犯罪;
司法对“以婚敛财”的打击力度:近年来,类似“闪婚闪离索要巨额补偿”的案件频发,法院通过顶格量刑传递明确信号:婚姻不是敛财工具,任何试图利用法律漏洞或道德绑架获取不义之财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翟欣欣的成长背景曾引发公众关注:其父母均为山东科技大学教职工,她本人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结构硕士,容貌出众,曾被视为“校花”。然而,这段看似光鲜的人生轨迹,却因贪婪与扭曲的价值观走向黑暗。
据调查,翟欣欣早有通过婚姻获取财产的“前科”:2011年,她与一名富二代同学闪婚,三个月后离婚获赔20万元;此后数年,她无稳定工作,靠短期经营小店和“钓鱼式婚恋”维持挥霍无度的生活。与苏享茂的婚姻,不过是她精心策划的“敛财剧本”中最极端的一例。
“她像一条毒蛇,用温柔伪装自己,等猎物放松警惕便露出獠牙。”苏享茂生前好友如此评价。而翟欣欣在庭审中的“认罪认罚”,被网友斥为“鳄鱼的眼泪”:“如果真有悔意,为何在苏享茂跳楼前仍持续威胁?为何拒不退还非法所得?”
八年追凶路,苏享茂家属用坚持等来了法律的公正裁决;12年牢狱刑,翟欣欣为贪婪付出惨痛代价。这起案件不仅是个体悲剧的终结,更是社会法治进步的缩影——它告诉我们:无论犯罪手段如何隐蔽,无论施害者如何狡辩,司法终将撕开虚伪的面纱,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愿天堂没有欺骗,愿人间多些真诚。 此案也警示所有人:在婚恋中保持理性,警惕“完美人设”背后的陷阱;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婚恋市场监管,完善法律对婚恋欺诈的惩处机制,让“翟欣欣们”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