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
【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2025年,重庆一起罕见的婚外情财产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一名女老板为让已婚男下属离婚,向其妻子转账3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费”。然而当她与男下属分手后,却将二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这笔巨款。案件一审判决女老板胜诉,但二审法院截然反转,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书中的“违背公序良俗,悖于诚信”几个字,为此事画上了句号。
故事始于重庆一家公司。女老板朱某某经营着一家企业,不久前公司来了一位年轻已婚的男下属何某。二人在工作交往过程中逐渐产生感情。这段关系迅速发展,双方甚至计划各自离婚后重新组建家庭。朱某某为达到与何某结婚的目的,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她直接找到何某的合法妻子陈某,提出一笔交易。
朱某某向何某妻子陈某转账300万元,名义上是作为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费用。条件只有一个:要求陈某与何某离婚。面对如此巨额的“补偿”,陈某接受了条件。她与何某办理了离婚手续,朱某某也如愿以偿地与何某走在了一起。这笔巨额资金从朱某某账户直接转入陈某账户,完成了这场看似“各取所需”的交易。
然而好景不长,朱某某与何某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双方并不合适。感情破裂后,朱某某决定分手。此时,朱某某对自己付出的300万元感到后悔。她认为这笔钱是在特殊情况下转出的,现在感情不在,理应归还。于是,朱某某做出一项决定:将何某和他的前妻陈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30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这笔300万元的款项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赠与。法院判决前妻陈某需返还这笔钱。这一判决看似合理——朱某某作为“第三者”,用金钱干预他人婚姻,明显违反了社会公德。然而,陈某与何某不服一审判决,选择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了二审阶段,迎来了意想不到的逆转。
二审法院的判决完全颠覆了一审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某提供的现有证据均无法证明其明确具有向陈某赠与的意思。这些款项实际上是代何某向陈某支付的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费用。更关键的是,二审法院指出朱某某的返还请求有违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完成给付后又主张无效而要求返还,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诚信的。
二审法院参酌“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的法理,最终驳回朱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基于朱某某该给付动机完成给付后又主张无效之返还,更是有违公序良俗,悖于诚信。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不诚信行为的否定性评价,防止有人利用法律达到不正当目的。
此案判决结果一经公布,立即引发社会广泛讨论。许多网友直呼:“比小说还离谱!”有人调侃道:“有没有女老板看上我老公的?” 还有人感叹:“这样在霸道总裁的小说剧情,在现实生活中还真的存在。”更多理性声音则认为,判决结果可见:朱某某提交的所有证据都证明不了她是“赠与”陈某钱,反而坐实了她是在“代何某支付离婚费用”。
法律不会同情那些先是用金钱撬动他人婚姻,关系破裂后又试图通过诉讼讨回损失的行为。二审法院的判决清晰地表明:无论多么富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公序良俗与诚信原则之上。
这场300万元的交易,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