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
【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9月12日消息,重庆女老板朱某某经营公司期间,看上新入职的已婚男下属何某,两人发展为婚外情,并计划各自离婚后重组家庭。朱某某为促成何某离婚,直接向其原配妻子陈某转账300万元,在一段复杂的情感与经济纠纷中,各方当事人有着明确的约定与行为:即明确标注该笔款项作为“离婚补偿以及子女抚养费”的用途,陈某在收到这笔款项后,依照约定与何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后续事态发展却急转直下,朱某某与何某在同居生活了大约一年之后,感情出现裂痕,最终破裂分手。分手后,朱某某认为这笔款项的支付存在不合理性,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何某及陈某一同列为被告,要求两人返还之前支付的300万元。案件进入一审阶段,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认定,这笔款项的支付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本质上属于无效赠与行为。基于这一认定,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前妻陈某需将这300万元予以返还。对于一审判决结果,陈某与何某均表示不服,于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审理。审理过程中,法院着重审查了朱某某所举示的各项证据。经过严谨分析,二审法院认为,朱某某所提供的现有证据,均无法充分证明其在支付该笔款项时,明确具有向陈某进行赠与的意思表示。相反,从整个事件的发展脉络以及相关证据来看,这笔款项更像是朱某某代何某向陈某支付的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费用。基于这样的审理结果,二审法院最终作出裁决,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且基于朱某某该给付动机完成给付后又主张无效之返还,更是有违公序良俗,悖于诚信。故参酌“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法理,二审法院最终驳回朱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定300万元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赠与,判决前妻陈某返还,这一判决坚守了公序良俗的底线。公序良俗,作为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集合,是社会稳定运行的基石。朱某某作为企业老板,利用金钱介入他人婚姻,以“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之名,行破坏他人家庭之实,这种行为严重冲击了婚姻家庭的稳定性,违背了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一审法院的判决,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任何试图以金钱践踏公序良俗的行为,都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彰显了法律对道德底线的坚决捍卫。
然而,二审法院的判决则展现出更为精细的法律考量与对复杂社会关系的精准把握。二审法院深入剖析案件细节,认定朱某某并无明确向陈某赠与的意思,300万元实为代何某支付的离婚补偿与子女抚养费。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秉持“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的法理原则,驳回朱某某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并非是对一审公序良俗立场的背离,而是从另一个维度维护了公序良俗与法律正义。朱某某在基于不法动机完成给付后,又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款项,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更是对公序良俗的二次伤害。若支持其诉求,无疑会向社会释放错误信号,鼓励人们利用法律漏洞为不法行为“兜底”,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与道德秩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堵住了这一潜在的法律漏洞,防止了公序良俗在法律执行过程中被扭曲利用。
这起案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试图以金钱或利益破坏他人家庭、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并不鲜见。无论是朱某某的“金钱攻势”,还是何某在利益诱惑下的背叛,亦或是陈某在巨额补偿面前的妥协,都反映出部分人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对婚姻家庭责任的漠视以及对公序良俗的践踏。法律作为社会行为的规范,不仅要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更要通过判决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道德观。这起案件的二审判决,正是通过法律的力量,引导人们尊重婚姻家庭的神圣性,坚守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让社会风气更加清朗。
“300万离婚补偿案”的一审与二审判决,看似矛盾,实则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公序良俗与法律正义的有机统一。一审判决从宏观层面捍卫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二审判决则从微观层面防止了公序良俗在法律执行中的异化。这一案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绝佳范例,也让我们更加坚信,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公序良俗与法律正义必将携手共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