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兴瑞被提起公诉
【马兴瑞被提起公诉】据公开报道,11月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马兴瑞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兴瑞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由此进入审判阶段。
检察机关的起诉指控交代得比较具体。被告人马兴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把这几个职务连起来看,时间跨度不小。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负责人,到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再到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最后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是一条从企业到地方、再到党和国家领导层的完整履历。起诉指控指向的,正是这条履历上不同岗位所掌握的职权,以及由此形成的便利条件。
程序上的每一步,都值得留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宜昌市人民检察院随后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定异地管辖,是办理此类案件时的常见安排,案件的审查起诉地不等于最初调查地,这一点在本案中体现得很清楚。
诉讼权利也得到了交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兴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这几句话出现在通报里看似程式化,实际对应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环节:告知权利、讯问、听辩,一个都不能少。程序的完整,是案件能够经得起检验的前提。
需要分清的是"提起公诉"的含义。走到这一步,说明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已经达到起诉标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案件还没有判决。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更谈不上定罪量刑。涉嫌、指控、追究,这些词在通报里用得都很克制,也给案件的后续留出了应有的空间:他说了什么、证据支撑到什么程度、最终如何认定,都要由法庭审理来决定。
"数额特别巨大"这个表述也值得一提。它是检察机关在起诉指控中使用的法律评价用语,而不是一个可以被随意补充的具体金额。通报没有公布具体数额,外界也无从推算,任何"据说涉案多少亿"的说法,只要不是来自有权机关,都不足为凭。在这一点上,谨慎比"先知道"更重要。
从查处流程看,这类案件通常要经过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逮捕、指定管辖、提起公诉这几个环节,每一环都有明确的主体和程序要求。本案从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管辖,再到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链条完整、衔接清楚,这本身就是依法办案的体现。
对公众而言,这条消息最值得记住的,可能不是某一个人的职务变迁,而是它所指向的一条基本规则: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被约束的力度就越不能松。从企业到地方再到中央,指控所涉的每一段履历,都对应着一段可以行使公共资源调配权的时期。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这句话在个案中的分量,比任何概括都更具体。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接下来要看的是法院的审理与裁判。在此之前,所有关于案件细节的讨论,都应当以有权机关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媒体和读者来说,能在事实与猜测之间划清界线,既是对司法程序的尊重,也是对案件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的尊重。案件的最终结论,交给法庭。
以上就是【马兴瑞被提起公诉】有关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深港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