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4日电 黑暴极端组织“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与吴智鸿团伙策划于2019年12月8日藉“民阵”游行,密谋在湾仔制造连环爆炸及枪击警员案,9名被告罪成。7名被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
首被告“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就《反恐条例》两项控罪,判囚13年6个月。被指为主谋的被告吴智鸿“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等罪,判囚23年10个月。担任“枪手”被告苏纬轩串谋杀警等三罪,判囚12年。被告彭军壕承认《反恐条例》下,“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判囚10年。 (完)
上一篇:第十五届中国航展兵器馆人气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