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26日电 题:好药港用 香港明年起新制加快审批创新药
香港中通社记者 张明臻
香港卫生署26日宣布,“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将于2026年底成立;另外,卫生署会由明年起分阶段推行“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至2030年全面推行,是香港迈向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的重要一步。
通俗来讲,“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让香港可自主加快审批创新药,而不是维持第二层审批机制依赖海外其他规管机构。新药可以先到香港来,注册后让病人尽快用。长远可以促进跨地域合作,并推动药物得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认可。
为推行“第一层审批”新药注册机制,香港2023年11月起实施“1+”机制。新药若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本地临床数据,并经本地专家认可,只须提交一个参考地方的药物监管机构许可便可申请注册。
“1+”机制去年11月1日起已扩展至所有新药,已有11款新药按此机制获批准注册,其中五款新药包括治疗大肠癌、治疗阵发性夜间血红素尿症等药物,已获批准纳入医管局药物名册。
成立“香港药械监管中心”方面,中心将整合西药、中药及医疗器械的监管职能,全面提升现行制度,使病人能够及早使用创新药械。
未来重点工作包括制定法例,赋予“香港药械监管中心”监管西药和中药的法定权力,并建立医疗器械法定监管制度;配合将于今年第四季公布的《中医药发展蓝图》,进一步完善中药规管制度等。
卫生署署长林文健表示,卫生署正积极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推出良好作业指引、改善电子注册平台、引入新的申请类别和新收费模式。“第一层审批”首阶段将涵盖已注册化学和生物元素产品延伸应用,例如新适应症、新剂量、新用法用量、新剂型等的注册申请,以逐步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为香港特区以至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和市场拓展,注入强大动力。
至于新机制会否考虑到国家安全因素,林文健回应,国家安全非常重要,因地缘政治的考虑,需要确保药械来源不可只是依赖某些地区。针对重大药物,采购量有给予空间,即可以供应3至6个月使用,确保不会因为突发事情而中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