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4日电 观塘裁判法院24日裁定一名室内设计师及一名承建商违反《建筑物条例》,判罚款合共26万港元。有关个案涉及2022年至2023年期间在日出康城首都一单位拆去部分结构墙的工程。
事缘是网上讨论区疯传一段涉事单位的装修影片,该单位实用面积为681呎,设计师为了达致屋主三边下床的要求,将三房的间隔打通,改建为一间宽敞的主人套房及衣帽间。片中亦提到,装修总花费78万,当中有5万是用作“预备、清拆及棚架工程”。
涉事单位。网上影片截图
屋宇署调查发现,负责涉事单位装修的室内设计师及承建商明知而未事先获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便进行工程,违反《建筑物条例》。此外,该承建商拆去部分结构墙的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损毁的危险,违反《建筑物条例》。屋宇署遂于去年5月根据《建筑物条例》对有关室内设计师及承建商提出检控,他们于24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有关室内设计师及承建商分别被判罚款6万港元及20万港元。
此外,屋宇署亦有就涉事单位业主违反《建筑物条例》提出检控,聆讯将延期至8月28日。
屋宇署发言人说,任何人如欲进行楼宇改动及加建工程,应先征询建筑专业人士的意见,包括工程的可行性,以及按需要向屋宇署申请批准建筑图则及同意才可展开工程,以确保安全及不会违反《建筑物条例》。建筑专业人士及承建商亦须详细查看批准图则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检视《建筑物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需否先得到屋宇署的批准才进行有关工程,以确保占用人及楼宇结构安全。
根据《建筑物条例》的规定,任何人明知而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4(1)条(即在未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展开或进行任何建筑工程),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40万港元及监禁2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2万港元。根据《建筑物条例》规定,与相关建筑工程直接有关的人,如进行或授权或准许该等工程,而工程进行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任何人受伤或任何财产损毁的危险,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