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4日电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24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和罚款2000港元。
图源:香港海关
海关人员于6月13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该名55岁抵港男旅客,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6389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29000港元,应课税值约21000港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2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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