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4日电 一名早前遭廉政公署起诉的时任警长,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隐瞒个人债务,向警务处申请延迟退休,并诈骗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向其批出三笔贷款共逾30万港元。
关家俊,53岁,承认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三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另外三项相类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将案件押后至7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被告保释。
廉署接获警务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案情透露,警务处于2021年4月推出“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让现役非首长级警务人员延长退休年龄至60岁。合资格警务人员须在申请参加计划时申报其财务状况,包括是否有未偿还债务、破产或曾与债权人订立具法律效力的还款协议。由于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影响其工作表现及操守,警务处审批有关申请时,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是考虑审批的重要资料之一。
继续服务计划一推出,被告已向警务处提出申请,并在申报表格上讹称没有任何未偿还债务,亦从未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惟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提出申请时尚欠一间财务公司及储蓄互助社债务共约45万港元,并曾经受“个人自愿安排”所规限。
另外,被告于2018年至2022年期间向储蓄互助社申请3笔贷款时,隐瞒当时拖欠一间财务公司逾20万港元至逾60万港元不等,以及每月须向财务公司还款13000港元,诱使储蓄互助社向他批出贷款共逾30万港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