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7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八名食物环境衞生署首席小贩管理主任串谋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在2019年助理小贩管理主任招聘中未有遵从公务员聘任政策,编制“自己人”名单以优待某些应征者。八名被告6月17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150至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其中七名被告李达钊、戴焯辉、易锦添、麦伟忠、邓永平、黄伟雄及陈江松,年龄介乎61岁至67岁,案发时同为食环署首席小贩管理主任,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串谋犯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七人被判处220至24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等。
同案被告罗世华,63岁,早前承认有关罪名,则被判处150小时社会服务令。
暂委法官香淑娴于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严重,被告私相授受,企图在招聘中优待“自己人”,损害公平,有违职业操守和公众期望,影响食环署的公信力,并导致面试要推倒重来,浪费公共资源。
廉署发言人表示,因应本案发现的情况,廉署已检视食环署相关工作程序,并提出防贪建议,以杜绝不当行为。廉署一直与食环署保持紧密联系,定期为其各级人员提供诚信培训,持续提升他们对《防止贿赂条例》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的认识。
为确保招聘公平进行,食环署已将涉案遴选面试的结果作废,并安排应征者于2019年11月参加另一轮遴选面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