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13日电 香港海关12日侦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间本地合伙在没有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所需的注册情况下,进行十二万以上港元的红宝石和蓝宝石交易,并拘捕一名合伙人。
案件仍在调查中。该名被捕人士现获准保释候查。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已于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海关关长注册。除注册人外,任何交易商若声称为注册人、声称获授权进行;或进行任何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交易或非现金交易,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海关提醒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必须在成功获得相关注册后,才可进行总额为十二万或以上港元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