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3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30日公布,海事处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续签《关于大鹏湾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协议》,并新增与深圳海事局共同签署,旨在于深圳盐田港所在的大鹏湾水域,提高船舶的航行安全和增加进出深圳东部港区的通航效率。
图为深圳大鹏湾。人民网图片
框架协议将于今年6月1日生效,为期3年,订明引航合作船舶范围、引航合作调度、引航收费标准、引航员管理及出入境安排等。
据悉,盐田港撑起了广东超三分之一外贸量。截至去年年底,盐田港已开通17个内陆港、32条海铁联运线路,服务辐射中部、西南等经济区域。
根据框架协议,航经大鹏湾水域进出深圳东部港区,且按照港深两地法律规定均须强制引航的船舶,将由一名香港或深圳合资格的引航员提供全程引航服务,并向引航船舶进行一次收费。与框架协议签订前相关船舶必须经由港深两地引航员分段引航相比,引航合作安排有效降低航运和港口企业的营运成本,并提升引航作业效率和安全性。
香港海事处发言人表示,自2022年首次签署框架协议后,两地在大鹏湾水域的引航合作一直维持高效顺畅,业界反应亦良好。此次与深方延续框架协议,将持续为业界提供海上运输便利,加强港深引航领域深度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