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20日电 澳门警方近日揭发两起假结婚案件,包括有港澳长者涉嫌假结婚,并互相申请对方居住地的居民身份,企图骗取两地社会福利,两宗案件合共5人被捕。
图源:治安警察局社区警务FB
澳门警方表示,今年收到一名70多岁澳门男子,申请他去年底结婚的香港女子到澳门居留。但警方在处理过程中怀疑他们的婚姻关系,近日对男子进行调查问话。男方于警诫下承认,去年在第三者介绍下,认识一名香港女子,去年11月两人假结婚,其后互相申请对方居留地的居民身份,以谋取两地社会福利。
双方从未有真实夫妻关系,过程不涉金钱利益。
澳门警方16日分别在关闸和港珠澳大桥口岸,截获案中的介绍人和涉案女子,她们均否认指控。
该名香港女子声称,是想与对方组织家庭到澳门定居,强调是真夫妻,但她无法解释这段关系的诸多疑点。介绍人则说,只是事后在女方盛情难却下收了一封2000港元的红包,以答谢她成功撮合这段姻缘。
澳门警方指出,3人均涉嫌触犯“为取得许可而虚伪作出并主张某些法律行为”罪;涉嫌假结婚的两人更曾向澳门治安警察局递交不实之关系声明书,涉嫌触犯“关于身份的虚假声明”罪。
此外,澳门警方亦揭发另一对假结婚人士。涉案的50多岁姜姓内地男子长期持探亲签注到澳门,警方追查后发现,他2011年与一名70多岁的澳门退休女子假结婚,以便持续利用探亲签注进出澳门,但从未申请居留权。据悉,双方协议以12.2万港元作为报酬。
17日,澳门警方拘捕涉案女子,她承认涉案,但称至今只收到对方6.2万港元,尚未取得全数报酬。
两宗假结婚案件合共5人被捕。
香港入境处曾就假结婚案件指出,任何人士如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其留港资格及身份证,涉案人士最后亦会被遣返原居地。任何人士切勿以身试法,不要参与在任何地方登记的假结婚事宜,或在香港登记结婚时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转介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亦有可能构成串谋诈骗罪行。
根据香港《入境条例》第42条,任何人士如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或申述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15万港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为促致达成婚姻或取得关于结婚的证明书或许可证,明知而故意作出虚假誓言或作出或签署虚假声明乃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7年及罚款。而干犯串谋诈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