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8月7日电(记者 张明臻)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7日在政府总部就完善香港性罪行法例公众咨询结束见记者时指出,有意见建议政府订立“持续性侵犯儿童”罪,香港大律师公会基本上大致同意订立,政府会积极考虑相关建议。

(香港中通社记者 谢光磊 摄) 香港中通社图片
这次修订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性罪行受害人的保护,并使法例与时并进;包括厘清“同意”及扩阔强奸定义、加强对儿童的保护、保障精神缺损人士、增订多项杂项性罪行、以及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
邓炳强提到,为期一个月的咨询工作在5日结束,收到超过6000份意见书,超过九成意见支持提出的修例建议和提出正面意见,收到的意见涵盖修例建议的不同范畴。留意到有意见建议政府进一步考虑订立“持续性侵犯儿童”罪,香港大律师公会基本上大致同意订立,政府会积极考虑相关建议。
至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应检视被告利用“误信同意”借口而脱罪的情况,邓炳强表示,在今次修例建议中,已列出11项受害人会被视作不同意的情况,即是当有证据证明有关情况存在,受害人仍会被视为不同意。会继续研究相关议题。
邓炳强指出,会于2026年将修例建议以条例草案形式提交立法会审议,目标在今届政府任期内完成立法,以期可以早一日完善香港的性罪行法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