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7月29日电 一名69岁印尼籍男子因走私干海马入境香港,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2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0个月。

图源:政府新闻处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该名男旅客去年9月16日从泰国曼谷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海关人员检查其行李时,发现内藏一批怀疑受管制干海马。该男子将该批干海马隐藏在食物当中,企图逃避海关人员的检查。渔护署人员到场检验,确定为受管制的干海马,共重6.18公斤,估计市价约15万港元。渔护署遂以非法进口濒危物种检控该名男子。该男子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庭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10个月。
海马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濒危物种,在香港受条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发言人说:“政府一向致力保护濒危物种,渔护署和香港海关会保持警觉,继续监察及打击涉及濒危物种的违法行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