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特区政府正在开展首个五年规划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将“创新科技和产业发展”单列成章,凸显出创新科技是香港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香港积极推动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并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丰富的产业资源和应用场景,加快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在这一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推动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境高效流动,提升区域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命题。
在此背景下,有专家建议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探索建设跨境制度创新特区,通过推动科研人才资质互认、简化科研物资跨境通关、试点科研数据安全流动,以及香港与内地共同建设跨境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等方式,降低创新要素流动成本。总体来看,这些建议具备现实基础,但其核心并不是简单消除香港与内地制度差异,而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通过规则衔接、机制创新和试点探索,形成适应跨境科技创新合作的新模式。河套合作区可以先行先试、逐步推广,建设成为跨境科创制度创新的“试验场”。
一、河套合作区具备探索跨境科创制度创新的独特优势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础日益完备:香港拥有世界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国际科研合作、专业服务以及金融支持等方面优势显著;广东特别是深圳、广州等地则具备完整产业链、强大制造能力和丰富应用场景,能够高效承接科技成果产业化。两地优势天然互补,有条件形成“香港科研、广东转化、全球市场”的创新链条。
但目前香港科研优势与产业转化能力之间仍存在距离。例如,香港研发投入占GDP比重约为1.3%,其中约八成来自政府投入,主要流向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投入相对不足,部分研究方向更多由学术兴趣驱动,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相比之下,深圳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5%,企业是研发投入的重要主体,技术创新更多围绕产业需求展开。这种差异导致香港科研成果转化率低。而河套合作区的价值正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弥合科研与产业之间的距离。深港两地园区隔河相望,形成“一河两岸、一区两园”的空间格局,既连接香港国际化科研资源,也衔接深圳产业链和应用场景。通过在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领域探索规则衔接,可以将地理上的“近”转化为制度上的“通”。
二、科研人才制度创新应从“便利流动”转向“汇聚全球高端人才”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资源。当前粤港科研合作的关键,不仅是提升人员跨境便利程度,更在于发挥香港国际化优势,帮助内地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河套合作区人才制度创新不仅要促进人才流动,更要打造成为高端人才蓄水池。
香港拥有高度国际化的高校体系和科研网络,在吸引海外人才方面具备天然优势,如个人所得税最高15%,对部分华人学者有吸引力,但非华人顶尖人才更看重科研平台、产业场景和发展机会。河套可依托香港国际网络,推动内地高校及科研机构与海外团队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科研平台集聚国际高水平人才。在制度设计上,河套可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领域,探索科研人才资格互认,同步完善跨境个税、社保衔接等配套机制,增加对高端人才吸引力。

港深创科园
三、科研物资和数据跨境流动需要“开放与安全并重”
科研设备、实验材料、生物样本跨境等具有专业性强、时效要求高的特点,与普通贸易商品存在本质区别。目前粤港科研物资跨境仍主要按照一般货物贸易方式管理,与科研活动规律并不完全匹配。
河套实践中,这一问题已经较为突出。调研发现,虽然河套对科研机构自用物资进区便利化已有改善,但研发设备、样机等科研要素动态流转仍缺少适配机制。例如,钢研国际新材料创新中心从事高端材料和特种钢研发,部分设备和样机需要在河套实验室、内地中试基地及企业现场之间往返,用于测试验证和工艺优化,但在现行监管模式下,设备临时离区检测、维修仍面临流程复杂等问题,影响研发效率。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际总部反映,部分尚未完成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需赴香港检测,但返回内地时可能面临报关障碍。香港城市大学深圳研究院也提出,香港与深圳科研仪器设备双向调配仍受通关规则限制。
对此,河套合作区应优化科研物资便利化机制,依托科研机构白名单备案、分类分级管理与数字化监管手段提升流转效能。对低风险设备与常用材料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速通关,对涉及生物安全及特殊样本物资需明确审批标准,实现便利流通与规范监管统一。相较物资流动,科研数据跨境流动需更加审慎地划定安全边界。AI训练、医学临床试验等数据交织著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国家数据安全等多重诉求。因此,河套合作区需构建以分类分级为核心的管理机制,在保障数据便捷流通的同时筑牢安全防线。
四、跨境知识产权平台建设关键在规则协同
科技成果能否实现产业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重要基础。香港拥有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和较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广东则拥有产业链和市场优势。但两地在专利申请、司法救济、侵权赔偿等方面仍存在差异,影响部分科研成果跨境转化。
调研发现,香港科研人员较关注内地知识产权保护的不确定性。由于两地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存在差异,一些科研团队担心核心技术进入内地产业链后面临维权成本较高、侵权赔偿不足等问题,进而降低高价值成果向内地转移的意愿。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物科技、新材料等研发投入高、商业价值大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预期直接影响科研成果产业化决策。
因此,跨境知识产权合作的重点并非追求两地制度完全统一,而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加强规则衔接和服务协同。河套合作区可探索建设大湾区一站式跨境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专利检索、技术评估、成果交易、法律咨询和融资对接等全链条服务。同时,应完善跨境科研合作知识产权规则,在项目初期明确成果权属、收益分配和商业化权益,减少后续争议。此外,可发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优势,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证券化和研发风险保险等工具,为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长周期、高投入的前沿领域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资本支撑。
五、从“试验场”到“示范区”,河套合作区有望输出湾区创新规则
河套合作区的跨境制度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更适合采取“小范围试点、制度化总结、逐步推广”的渐进路径。未来,可以依托重点产业和重点科研机构率先破题,对前述的人才资质互认、物资数据流动、知识产权协同等机制开展深度压力测试与实践检验。在此基础上,将行之有效的经验提炼为标准化、可复制的规则体系,逐步向粤港澳大湾区全域辐射推广。
从长远审视,河套合作区的战略价值远超建设一个物理层面的科技园区,其核心使命在于探索跨制度环境下创新要素高效协同的新模式。展望未来,随著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壁垒的逐步消解,河套合作区将从先行先试的“试验场”发展成为制度输出的“示范区”,将真正成为链接香港科研、广东制造与全球市场的超级枢纽,不仅为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注入强劲动能,更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创新集群提供高标准、可复制的制度样本与规则范式。
(作者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本网获独家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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