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6日电(记者 张明臻)《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14日刊宪,15日在香港立法会首读,16日举行立法会特别内会完成审议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邓炳强16日见记者指出,条文获内务委员会一致支持,没有修正案提出。他将去信立法会主席李慧琼,恳请17日安排特别大会就条例草案进行二读及三读。

图为建设中的新皇岗口岸。香港中通社图片
若该条例草案明日获三读通过,料成为香港最快通过的法例。
邓炳强16日简介《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时,多名议员表示支持新皇岗口岸尽快开通,并关注启用时间、压力测试、突发事故等细节问题。
邓炳强会后见记者时强调,今次加快审议,是很特别、很紧急的情况,必须在7月31日完成本地所有法例,让港方口岸区成立时,可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但此次审议仍然依足所有程序,亦有充分讨论,“只不过是加快会议、加长会议时间、亦比普通法案委员会人数更多,急市民所急。”
《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宣布位于中国内地皇岗口岸的某些地域为港方口岸区;使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并就香港法院在这方面的司法管辖权订定条文;扩阔某些已有权利及义务的地域界限至包括港方口岸区;以及制订条文,以辅助解释日后的文件和法院命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6月26日决定,授权香港特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港方口岸区)实施管辖。国务院于7月8日批覆,订明港方口岸区范围,并同意港方口岸区自今年7月31日零时起启用并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正式开通日期由粤港两地政府商定。在获得中央授权后,特区政府须进行本地立法,为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安排提供法律基础。
为确保中央的授权得以及时落实,特区政府有责任于7月31日前完成本地立法工作,令港方口岸区成立的时候,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
立法会议员陈勇认为,草案为香港深度融合大湾区发展,注入强大发展动能,亦是广大市民期待已久的重大民生工程。社会各界十分重视新皇岗口岸的运作,期望通关后营运畅顺。他建议政府在正式开通前应做多、测多,不论是人员通关还是车辆通关,都应加强压力测试,让各部门人员及早发现潜在问题并改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