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7月15日电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秘书公司东主,控告她向一名银行职员提供贿款6800港元,以协助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被告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
被告于案发时是一间秘书公司的东主。她于2025年5月底至10月底期间,曾转介多名客户予一名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尖沙咀分行助理客户服务经理,其中八人成功开立银行户口。

被告就该名银行职员协助由其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于2025年10月27日向对方提供贿款6800港元。该名银行职员拒绝接受贿款,并向银行汇报事件。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后展开调查,期间获中银香港提供全面协助。涉案成功开立的户口,均通过中银香港的尽职审查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