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7月1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10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拟议完善外卖员及速递员工伤补偿机制。局方料于年内向立法会提出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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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例将定义平台公司、平台工作者及管理规范。由于现时平台工作者主要从事食物或货物外送服务,政府建议先聚焦为上述平台工作者制定工伤补偿机制。
新法例提出,受保时间界定为平台工作者开始前往指定地点执行提取任务的行程起计,直至食物或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订单被取消情况下的指定时间。个别平台公司可考虑及决定会否将候单或抢单时间纳入受保的工作期间。
由于恶劣天气期间,平台工作者可自行决定是否外出送单,平台公司毋须另订恶劣天气下的工伤保障,故当局提出,平台工作者在送递工作中止后至返回居所途中的4小时内若遇意外,且当时有关恶劣天气警告或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正生效,平台工作者仍可获工伤补偿。
受伤个案包括工伤病假钱、永久丧失工作能力补偿、医疗费等;死亡个案则有死亡补偿、殡殓费和医护费。如工伤意外发生时,平台工作者同时服务于多个平台,各涉事平台须分摊赔偿责任。当局建议要求平台公司须于14天内向劳工处呈报工伤意外,若涉及死亡个案则需7天内呈报。
平台工作者亦须在指定的期限就工伤意外向劳工处申报资料。劳工处会公布有关平台公司名称,让公众知悉法例适用的平台名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