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29日电(记者 徐嘉仪)近年美容、健身公司结业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的案例屡见不鲜,香港特区政府29日就有关《商品说明条例》的政策建议展开公众咨询,包括就美容及健身服务的预缴消费合约设立法定冷静期及退款期期限等。
根据官方数据,香港最常出现不当销售手法的行业中,涉及美容和健身服务业的个案占近九成。消费者往往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或诱导式销售手法下,签订涉及大额预付金额的长期合约。2020至2025年,香港有关美容及健身服务涉及不当接受付款的投诉数目最多,占约五成。
香港预缴式消费的“爆雷”,要说到2024年连锁健身美容集团“舒适堡”突然全线结业一事。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当时接获近4000宗投诉,涉及总金额约1.3亿港元。其中一宗涉款高达180万港元,是一名女士在职员疲劳轰炸及游说下,先后签下巨额合约,累积1900多节私人教练课堂,有效期至2050年,令消委会直斥“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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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大型连锁集团外,中小型美容院的预缴消费纠纷亦不少。去年5月,有报道揭露尖沙咀两间美容院在闭店前引诱消费者充值,假意搬迁,将顾客资料转卖至其他美容中心,涉案金额高达180万港元。还有美容中心在无预警下结业,将客户剩余套票转移至另一家美容院,有苦主光顾后再被高压式推销加购套票。
香港现行条例对海关就不当接受付款罪行的调查工作有一定限制。因此,最新的咨询文件提出三项建议:首先是设立法定冷静期,消费者可以在订立合约后7个历日内重新考虑,商户要在14个历日内安排退款。
第二,建议预缴消费合约期不得超过两年,并禁止签订迟于签订日期3个月后生效的合约,以减低风险。最后是增加阻吓力,将有关罪行纳入《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赋予海关额外侦查及执法权力,包括透过法庭限制令禁止任何人士处理相关财产,提升对不良商户的阻吓力。
目前,香港已经有美容院在合约中加入不少于7天的冷静期条款,部分健身集团设有“售后48小时冷静期”。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健身或美容业界大多很守规矩,一旦出现害群之马,涉及骗取消费者的不良行为,令整个行业被错误标签,期望咨询期可以听到市民及业界意见,从中取得平衡。
立法会议员邓家彪一直呼吁政府立法规管预缴式消费,他表示,相信业界对于冷静期已有足够准备,相关工作可以巩固香港作为“消费天堂”的美誉。过往消费者遇到涉及冷静期的争议,只能向海关投诉,令销售员工可能被刑事检控,法定冷静期的设立为消费者增添了额外保障途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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