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6月26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香港特区政府衷心感谢中央对成立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的大力支持。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是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对加强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便利两地之间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以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是‘一国两制’优势的充分体现。”

特区政府一直主动对接国家发展规划,与深圳市人民政府紧密合作,以前瞻性策略,提升港深陆路口岸的基建、深化通关模式改革,以及积极善用创新科技,提升通关便利。皇岗口岸重建项目是特区政府参与落实国家发展策略的重点项目之一。重建后的皇岗口岸会定位为港深之间最重要的24小时客运陆路口岸,并实施“一地两检”安排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崭新通关模式,进一步提升旅客通关体验和效率。使用新皇岗口岸的整体通关时间将从原来落马洲/皇岗口岸的约30分钟,大幅缩短至约5分钟。新皇岗口岸的设计通关流量会增长至每日20万人次,而在港铁北环线支线开通后,更可提升至每日30万人次。
特区政府对广东省人民政府及深圳市人民政府一直以来的合作和支持表示感谢。特区政府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就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的范围、面积和口岸通关模式等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向中央政府提交了关于在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安排的请示,并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根据《授权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一、授权特区自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该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
特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行禁区式管理。
二、授权特区实施管辖的区域包括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连接口岸的落马洲大桥深圳段桥面、可经由桥面进出的大桥箱梁内部和连接道路路面。有关区域启用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在该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变更上述区域的用途。
三、特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二○四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待国务院确定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启用日期、具体坐标和面积后,特区政府会尽快向立法会提交相关条例草案,以推进本地立法工作。特区政府会与广东省及深圳市继续密切合作、全速推进各项皇岗口岸开通的准备工作,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贡献香港力量。特区政府会与深方保持密切联系,在敲定正式开通日期后会适时向公众公布,为市民缔造更高效、便捷的通关体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