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6月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0月起会推行第一期“公务员评核制度优化计划”。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6日在社交平台发文指出,严格要求工作表现被评为第四级或以下人员,或经正式纪律行动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在下一个增薪日期被暂停6个月,之后再按其工作和纪律方面的表现检视。
杨何蓓茵表示,公务员评核制度优化计划的目的,是要求各级评核人必须如实评核员工工作表现,避免过分宽松或严苛的评核。计划并非硬性要求部门或职系,不论属下公务员表现如何,皆要评核5%人员为第四、五或六级,如果个别职系的整体工作表现评级分布有例外情况,会要求部门或职系首长提供解释和理据。

杨何蓓茵。香港中通社图片
她指出,这项安排适用于所有公务员职系及职级,目的是使增薪点的发放回复设立原意,只有工作表现和品行令人满意者方可获发增薪点。
杨何蓓茵表示,政府公布“指导性评级分布”,供所有部门及职系管方参考,即使不参与计划第一期的职系,也希望他们在评核时参考这属常态的评级分布。如果同一职系人员工种甚多,分布甚广,负责评核的上司数目亦多,建议部门设立由熟悉职系工作的上级人员组成“评核委员会”。各部门首长或职系首长,也可因部门或职系独特情况,在“指导性评级分布”百分比的±5%缓冲范围内,有弹性地为辖下管理公务员职系调整整体工作表现评级分布指引。
她将于本月中出席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会议,全面解说优化计划的理念和重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