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26日电 香港警务处总督察何兆东收贿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26日被判囚2年6个月;法官另批准归还令,被告须于出狱后42个月归还约114万港元的款项予特区政府。案情显示,何兆东及其妻子涉嫌收贿逾114万港元,并多次泄露警方内部资料。

图为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法庭法官判刑时指,被告的工作表现无疑是出色的,惟其行为削弱了香港引以为傲的声誉,打击了法治的根基。
廉政公署早前公布,何兆东承认两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他亦被控的另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以及其妻何姸颕被控的一项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显示,何兆东于案发时驻守湾仔警区,负责监督该区反三合会行动组及重案组的刑事调查。他于2021年6月处理一宗诈骗案时认识一名报案的商人,对方亦牵涉一宗袭击案,该案亦由何兆东监督的反黑组调查;虽然袭击案的事主认出该商人是施袭者,何兆东于2021年8月向其直属上司建议不起诉该商人及尝试终止调查,并无视警司两次指示他作进一步调查,吩咐下属释放该商人。
廉署调查发现,何兆东于其后一年半期间,先后从该商人收贿共逾114万港元,当中除了两笔各50万港元的现金,亦有总值逾14万港元的礼物。他亦应该商人要求向对方泄露警方调查资料,包括两宗案件的疑犯及涉案人士的个人资料,以及该等人士与警方的会面摘要及保释情况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