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22日电 香港运输署22日提醒家长、监护人或私家车司机,选购和使用适合儿童身形并符合标准的儿童束缚设备(如儿童安全座椅),以减低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或重伤的风险,加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
由今年十一月一日起,八岁以下儿童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强制使用儿童束缚设备;八岁或以上儿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
运输署发言人说:“家长、监护人或接载儿童的私家车司机在选择儿童束缚设备时,应以产品适用的身高及/或体重范围为首要考虑,并留意产品是否注有显示符合国家或国际认可标准的标记。如有疑问,应向制造或零售商查询产品标准,以确认符合法例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束缚设备在受到撞击(如交通意外)后,表面可能没有明显受损,但内在结构可能已被破坏,影响保护效能,不宜再用。此外,购买二手儿童束缚设备难以保证产品未曾受撞击;至于亲友用过的产品,也要清楚了解曾否受跌撞。
除传统设计的儿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类便携式儿童束缚设备,如安全带调节器、穿戴式安全约束背心、可折叠幼儿增高座位等供选择。然而,由于便携式产品两侧没有保护垫及椅背,故一般而言保护力在侧面撞击中不及儿童安全座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