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3月28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一名物业管理公司时任物管经理,盗取一个公共屋邨及两个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多笔小型工程款项共逾1100万元(港元,下同),并落案起诉该名物管经理盗窃罪名。被告3月2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入狱56个月。
暂委法官温绍明判刑时指出被告先后逾300次盗取工程款项,严重违反诚信。法官指因应案情的严重性,应须判处被告监禁七年以上,惟考虑到他认罪及其他因素,遂将刑期扣减至56个月。
廉署一向重视物业管理业的廉洁水平。因应本案所发现的情况,廉署已检视有关的款项批核及项目监察运作等流程,并向房屋署提出相应建议,以减低贪污舞弊风险。此外,廉署早前亦推出《物业管理公司防贪指南》,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内部监控,以应对贪污舞弊风险,内容涵盖财务和帐户管理。廉署亦定期为从业员举办持续专业发展课程及推出自学培训教材,并透过“共建物管诚信网络行动”向物业管理公司传递防贪资讯,以多元策略协助业界提升诚信文化及专业操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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