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5月1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5月1日)强烈谴责有反华组织及外国媒体试图透过发放所谓新闻自由指数及向国安罪犯黎智英颁发所谓奖项,美化其犯罪行为,并对特区作出污蔑抹黑和攻击,此等卑劣行径完全无视法治精神,歪曲事实,须予强烈谴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的权利。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经过长达156日的公开聆讯,审视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0000页文件、各方呈交总共超过1 000页的书面陈词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达52日。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经过公平审讯后才被裁定有罪的证明。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机构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发言人指出,“部分传媒机构及自诩代表新闻工作者的组织,继续将‘黎智英案’的犯罪行为与新闻自由混为一谈,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诋毁香港特区的人权和法治状况,目的是混淆视听,污蔑香港特区。事实是,‘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各被告多年来是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本案公开审讯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亲自控制《苹果日报》的编采方向,而黎智英更多次亲自勾结外国势力,乞求对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和进行敌对行动。法庭清楚指出,不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或后,黎智英的唯一意图就是,即使要牺牲中国和香港特区人民的利益,也要谋求中国共产党倒台。”
发言人强调,“法庭在裁决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公开的裁决理由及判刑理由已巨细无遗地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间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节,充分展现法庭严格依照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更绝无任何政治考虑。别有用心的外部势力在面对这些铁一般的事实,依然颠倒是非、恶意攻击,令人不齿,特区政府必须再次严正反驳,以正视听。”
发言人强调,“香港市民拥有《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所保障的新闻及言论自由。事实上,《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均明确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尊重及保障人权,并依法保障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的权利与自由,包括新闻、言论及出版等自由。”
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本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惟部分别有用心人士却刻意捏造有关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的事实。而无国界记者绝大部分的资金由欧盟、美国国务院、及其他欧洲政府提供,属美西方势力的反华工具,其所谓“排名”并无公信力,特区政府不予理会。
发言人重申,“香港特区会一如既往,坚定不移,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区政府促请各方认清客观事实,停止任何毫无根据的恶意攻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