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2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衞生署控烟酒办公室29日提醒市民,《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下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加热烟烟支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规定30日生效。

图为特区政府加强宣传,在金钟人行天桥贴满了宣传横幅。香港中通社图片
罚则列明,管有不多于指定数量的指明另类烟,即不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为定额罚款3000港元;管有多于5个烟弹、5毫升烟用物质、100支加热烟支或100卷草本烟,一律以检控形式处理,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5级罚款,即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特区政府自2022年4月30日起全面禁止入口、制造、宣传、售卖和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减低另类烟成为烟草商引诱市民特别是年轻一代上瘾成为烟民的机会。
署方指,4年来社会上既无合法途径获得另类烟,亦不能从境外携带来港,在禁令生效前已购入作自用的另类烟产品亦应于一定期限内大致消耗;新修订条例所实施的管有禁令进一步完善对另类烟的整体规管,防止另类烟这类有害的烟草产品继续在本地流通,并从根本打击使用另类烟吸食毒品或有害物质的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