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5月5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修订《消防条例》,包括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每年举办火警演习。至于“三无大厦”(没有业主立案法团、没有居民组织、没有管理公司)演习将由地区防火委员会协助统筹,当区消防局协助,届时会提供演习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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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5日讨论修订《消防条例》(第95章)及其他相关法例建议,包括建议将物管公司须每年为大厦进行火警演习,提升为法定要求。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今次修例建议涵盖六大支柱——强化消防装置规管制度、引入消防装置责任人制度、革新承办商注册和纪律制度、提升罚则及刑责、引入定额罚款和优化消除火警危险流程,以及加强执法权力和打击非法转注燃油。
他强调,各项修订建议都是自大埔火灾后与各持份者紧密沟通后得出的方案,将展开大约一个月公众咨询,目标是2026年内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对于有议员关注“三无大厦”方面谁来负责的问题,邓炳强表示,如果大厦没有管理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但政府鼓励“三无大厦”进行演习,各区有防火委员会提供协助;届时亦会有指引给一般居民,事先会出通告,如实际路线和集合地点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