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明确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香港国安法的制订实施与选举制度的完善,体现中央对香港的鼎力支持,亦为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提供坚实保障。
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安全始终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前提和基础。经历2014年非法"占中"和2019年"修例风波",我深刻体会到"一国两制"下维护政权安全的重要性,深刻体会到中央制定香港国安法,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保"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落实这些重大决策的英明果断。我作为2014年非法"占中"期间执行禁制令的律师、2020年向全国人大递交订立香港国安法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以及2024年参与审议及通过香港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的立法会议员,有幸见证并参与这一历史进程,感受到中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守"一国两制",依宪依法的坚定决心,以及对香港同胞的真切关怀。
2026年2月香港首宗"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宣判,法庭判处黎智英监禁20年,向世界宣示危害国家安全必受法律惩处的严正立场。如今,香港走向由治及兴,良政善治深得人心。这正是国家安全得到有力维护的成果。
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是"一国两制"下维护政权安全的重要一环,对确保特区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并发挥高效治理效能意义重大。《"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白皮书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在开放中维护安全"。安全不是被动防守,而是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主动筑牢底线。香港主动对接“十五五”规划,需行政长官统筹全局。本人建议整合现有架构,成立"国家安全与发展统筹委员会",由行政长官统筹政策局落实国家安全与发展规划的衔接。
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要"同唱一台戏"。本人建议立法会推行"立法前评估+实效追踪"机制,在政府提交法案前主动沟通,法案通过后跟进执行情况,并将此做法制度化。司法机关应深化国安法例培训,确保裁判在符合普通法原则的同时,不偏离维护国家安全的初心。
香港由冶及兴的稳定局面来之不易,整个社会需要居安思危,以底线思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对接“十五五”规划,做好香港首个五年计划,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在开放中维护安全。
(本文作者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执委、香港立法会议员、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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