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21日电 香港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开会通过收紧“富户政策”,富户的额外租金水平将由过往的三级制,变为四级制,新的额外租金水平加至最多4.5倍租金。
图为深水埗李郑屋邨。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住满十年的公屋租户须每两年申报入息、资产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若租户的家庭入息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五倍,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或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或拒绝申报,便须迁离公屋单位。
房委会过往的富户政策,若家庭入息限额超出2至4倍,有关租户需额外缴付1.5至2倍租金连差饷。
政策收紧后,入息超过限额2倍至不高于3倍,将需缴交2.5倍租金。入息超额3倍至不足4倍,将需缴交3.5倍租金。至于入息超额4倍至不足5倍的,需缴交的租金为4.5倍。
按照公屋2至3人单位租金约1590港元计算,4.5倍租金即7155港元;每月入息限额为19730至24740港元,超过4倍即78920至98960港元。
房委会指,现时约有4万个富户缴交额外租金的平均年期为3.2年。入息水平超出限额4倍,但不多于5倍的富户中,约三成即约400户,持续缴交额外租金达4年或以上。房委会认为,方案不会影响经济情况初见好转的租户,亦可让经济条件较佳的公屋租户为迁出早作安排。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发文表示,希望新措施能让公屋更好地体现功能,让社会上最有需要的基层市民在初期有安身之处,中期累积财富,后期向上流动,形成积极正向的上流阶梯,同时也让公屋得以流转,扶助更多有需要的市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