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2月13日电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1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三个月和罚款。
海关人员于1月23日在罗湖管制站截查该名42岁抵港女旅客,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18000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74000港元,应课税值约六万港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