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4月14日电 为进一步提升私校办学水平,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4日发出通函,公布加入私立学校名册的条件,并邀请私立学校加入私校名册,彰显对持续提升管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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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去年施政报告提出制定《私立学校实务守则》及设立私立学校名册,教育局今年1月公布相关守则,适用于提供正规课程的私立中小学及国际学校,规范学校管理、财务、人事、校舍安全、学与教及学生事务,整合《教育条例》要求,加强监管以保障学生与家长权益。
教育局副秘书长李碧茜14日在教育局专栏文章中表示,教育局已成立私立学校咨询委员会,就私立学校的相关事宜向教育局提供建议。私校委员会于上月召开首次会议,各委员深入讨论接纳私立学校进入私校名册的具体要求,并提出兼顾私立学校的市场运作模式,以及保障学生福祉和家长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局表示,有意加入私校名册的学校须在三大关键项目上达到一定水平,包括遵守《教育条例》(第279章)、《教育规例》(第279A章)和《守则》等相关法例及规定、具备良好的学校管治,以及保障主要持份者,即包括学生与家长的福祉和权益,并向教育局提交申请。私校委员会将向教育局建议拟列入名册的学校名单,供教育局最后审核。教育局会将获批准进入私校名册的学校资料上载至教育局的专题网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