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4月8日电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8日控告三名内地人士,涉嫌在大鸦洲附近水域一艘内地船只上使用蛇笼捕鱼。
渔护署7日与警方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期间,渔护署人员于下午约一时三十分,在上述水域截停一艘涉嫌使用蛇笼捕鱼的内地船只进行调查,渔护署人员并从船上检取一批捕鱼工具。

经调查后,该三名人士涉嫌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已被落案控告,案件将于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已根据《条例》登记。非本地渔船(不论其所使用何种渔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内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渔护署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和严格执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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