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31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3月31日公布,廉署早前起诉13名家长及1名中间人,向一名国际幼儿园时任行政主任提供贿款共约110万港元,以安排12名学童获优先插队入读该校幼儿班,14名被告当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8至14个月。

图为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刑期最重的是充当中间人的被告,他藉贿赂协助生意伙伴的孩子入学,暂委法官相信他或因此获得生意上的益处,遂判处他监禁14个月。而大部分家长应涉案幼儿园职员索贿而付款,该名职员早前已承认收贿,其判刑4月进行。
廉署调查发现,涉案12名学童通过幼儿班入学面试后,原本在校方收生轮候名单中排在较后位置,但各被告支付贿款后,该12名学童均获优先插队入读该幼儿园。
被告年龄介乎35岁至48岁,其中13人为11个家庭的家长。暂委法官陈慧敏判刑时表示,明白各被告望子成龙,希望子女赢在起跑线,但仍必须守法。她斥责14名被告毫无悔意,他们的行为抹杀其他学位申请人公平入学的机会,动摇香港社会的廉洁基石,法庭必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向公众传递正确的廉洁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