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宣传:李白之争不能“又能怎” 尊重版权不能只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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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18: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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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宣传:李白之争不能“又能怎”

  【浙江宣传:李白之争不能“又能怎”】“又能怎”——三个字,道尽了多少创作者面对侵权时的无力与无奈。3月30日,浙江宣传发表署名文章《“李白之争”不能“又能怎”》,对近日持续发酵的李荣浩与单依纯版权纠纷事件作出评论。文章指出,这场围绕歌曲《李白》的“李白之争”,不应止于热搜上的道歉与原谅,更不应被“又能怎”的消极心态消解。尊重版权,不能只靠“情怀”和“道歉”,而是“该这样”和“必须认”。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3月28日,歌手李荣浩在社交平台公开喊话,称单依纯方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于巡回演唱会深圳场“强行侵权演唱”其代表作《李白》。值得注意的是,李荣浩方此前已明确“婉拒”相关授权事宜。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单依纯随后致歉,并表示愿意“个人承担全额版权使用费及相应赔偿”。李荣浩回应称,若事件不再继续发酵,“这个事暂且这样”,并表示“不需要”赔偿。一场版权纠纷,在“道歉+原谅”的常规剧本中快速走向平息。但浙江宣传的文章提醒我们:不能就这么算了。

  文章梳理了近些年来频繁闯入公众视野的版权纠纷,将其归纳为三种典型类型。

  一是商业演出侵权。 演唱会、音乐节等营业性演出中,主办方或艺人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公开表演他人作品的事例屡见不鲜。此次“李白之争”便是典型代表,其核心特征在于“先上车后补票”——授权尚未落地,演唱便已进行,事后再以道歉和赔偿试图“灭火”。

  二是原唱身份之争。 去年,有位网红因坚称某首歌的原唱只有某位歌手,引发歌曲原唱身份争议,词曲作者随后宣布收回这首歌的所有演唱授权。这类纠纷的根源在于,“原唱”并非严格的法定概念,而是行业中的习惯说法。单纯争论“谁是原唱”更多是名誉或行业地位之争,但当争议升级为“谁有权演唱”时,便成了真正的版权纠纷。

  三是网络平台侵权。 直播、短视频等平台的火热,也让相关版权纠纷层出不穷。某文化传播公司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将热门歌曲制作成视频上传平台并获取广告分成收益,最终被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每当侵权发生,总会有“这首歌本来就不火”“是翻唱给了它新的诠释”“我觉得比原唱好”等评论甚嚣尘上。言下之意不过是:抄了就抄了,又能怎样?浙江宣传在文章中直接回应了这种心态:“抄袭没有大小之分,更不能以‘热度大小’论‘轻重’。每一位创作者的原创作品,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同等尊严。如果放任‘小创作者’的权益被肆意侵蚀,则会伤害整个原创生态的根基,更将堵住未来‘大创作者’的成长之路。”

  为什么版权纠纷常常以“热搜”开场、以“道歉”收尾?规则为何总在喧嚣中被悬置?浙江宣传的文章分析了四个层面的原因。

  首先,版权意识在商业利益面前被稀释。 对于部分演出方而言,版权授权是可以“边唱边谈”甚至“事后补救”的程序性事项,而非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此次纠纷中,主办方明知授权被拒绝,仍安排演唱《李白》,正是这种“灰色惯性”的体现。

  其次,行业分工下的责任链条断裂。 单依纯在致歉中表示,巡演的曲目版权审核、授权申请等工作均由主办公司全权负责,自己在演出前也“未亲自核查授权文件”。这一说法暴露了行业痼疾:当版权审核被“外包”,当艺人本人对授权状况“不过问”“不核实”,红线由谁来守便变得模糊不清。

  再次,违规成本长期偏低,难以形成有效威慑。 过往大量版权侵权纠纷,多以涉事方道歉加赔偿快速收尾。赔付金额远低于侵权带来的流量、商业收益,让版权规则沦为可事后花钱弥补的软性约束。

  最后,舆论环境有时将法律问题情绪化。 每一次版权纠纷登上热搜,舆论总是迅速分化为两个阵营,一边力挺维权方,一边同情被诉方,情绪往往先于事实。当版权纠纷的讨论变成情绪撕扯后,关于版权规范的讨论声音就会被弱化。

  李荣浩说不需要赔偿。浙江宣传的文章对此作出了精准的解读:“这话里或许有体谅,或许有不忍,但不应被解读为‘侵权无所谓’。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版权太重要,才更需要用规则来守护。”

  文章强调,维权的目的不是“处刑”任何人,而是让规则被看见、被遵守。它不应被“武器化”,更不能沦为“流量审判”。一旦确有侵权事实,就该依照法律法规正常处理,该赔偿就要赔偿,该道歉就要道歉。

  有网友在浙江宣传文章下方评论:“李荣浩被侵权也只能在微博发疯,普通人维护自己权益更是难上加难。”浙江宣传回复:“李荣浩:没有发疯,只是发文。”

  这个细节耐人寻味。当维权被贴上“发疯”的标签,当规则被“又能怎”的调侃消解,真正受伤的,是每一个靠原创吃饭的人。

  浙江宣传在文章结尾处写道:“尊重版权,不能只靠‘情怀’和‘道歉’,更非‘如何呢’和‘又能怎’,而是‘该这样’和‘必须认’。当规则足够清晰、流程足够规范、违规成本足够明确,类似的纠纷自然会大幅减少。”

  版权是文化市场的“生命线”。若是把文化市场比作一棵大树,版权就是扎在地下的根。根系一旦松动,大树定会摇摇欲坠。创作者依法维权,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原创底线的正当捍卫。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每个人都明白——在版权面前,流量从来不是“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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