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头乐”企业向小米致歉
【“老头乐”企业向小米致歉】3月27日晚,一场曾引发全网围观的“蚂蚁撼大象”式专利纠纷,在开庭前夕迎来戏剧性反转。生产低速电动车的山东燕鲁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发布声明,承认小米公司拥有相关设计的专利权,并已于3月25日撤回专利无效请求。这家仅有20名员工的小微企业,向市值万亿的科技巨头公开致歉,为这场持续数月的知识产权争议画上句号。
声明中,燕鲁新能源明确表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基于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尊重与认可,已停止涉案专利相关部件的使用。对于相关不实言论给小米公司及小米汽车造成的困扰,公司深表歉意,后续将携手做好相关事宜,避免双方造成更大误解。“通过此事,我司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深刻认知,也感谢小米公司在此事全程的包容、理解与支持。”
这起风波的源头,要追溯到更早的时间。2025年9月,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率先发起诉讼,指控燕鲁新能源涉嫌侵犯小米汽车三项外观专利权。被起诉后,这家山东“老头乐”制造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这正是近日被广泛误读为“老头乐起诉小米汽车”的由来。
知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专利无效请求”与“起诉”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前者通常由被诉侵权人在被起诉专利侵权时提起,是对抗侵权诉讼的一种常见法律手段。网传“老头乐起诉小米汽车”的说法,与案件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出入。
涉案的三项专利,均涉及小米SU7、YU7两款车型的核心外观特征。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告显示,这三件专利分别是后保险杠(专利号202330028028.6)、前保险杠(专利号202330027804.0)和前大灯(专利号202330027640.1)。经对比专利图与小米汽车产品图,这三项外观设计都用在了小米汽车的主力产品上。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汽车在专利申请上采用了精心的商业策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信息显示,前大灯专利早在2023年1月19日就已提交申请,但直到2025年3月18日才获得授权。知情人士解释,这正是“延迟审查策略”——为配合车型上市节奏,避免在小米SU7产品发布前过早公开外观设计。小米汽车在专利授权后仅两个月,便迅速提出“外观专利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2025年5月7日发布的评价报告确认其相对现有设计具有显著差异,稳定性极高。
这家敢于向巨头“叫板”的企业,究竟是何来头?官网信息显示,燕鲁新能源坐落于山东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开发区,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新能源电动车企业,主力产品为“韵蕾”牌电动三轮车。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员工仅20人,属于典型的小微企业。公司股权结构极为简单,由自然人娄标全资持股,且其名下仅此一家企业。值得玩味的是,这家公司目前拥有7项专利信息,其中6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发明授权专利,并无任何外观设计专利。
舆论场上,“蚂蚁撼大象”的叙事一度甚嚣尘上。不少网友戏称这是一场“20人小厂硬刚万亿巨头”的草根逆袭。甚至有传言称,小米可能支付了“封口费”以促成和解。然而,拨开舆论迷雾,回归法律事实与商业逻辑,这场风波的落幕更像是一场基于法律压力与商业理性的必然妥协。
从法律角度看,燕鲁新能源的“认输”几乎是唯一理性的选择。小米汽车的三项外观专利均经过严格审查,稳定性极高,燕鲁新能源的无效请求在法律上几乎没有成功可能。继续对抗不仅意味着高昂的诉讼成本,更可能面临小米反诉的巨额赔偿。对于一家员工不足百人的小微企业而言,及时退场是规避更大风险的唯一出路。燕鲁新能源在声明中明确承认“小米公司拥有相关设计的专利权”,并表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做出决定,这一表述清晰指向法律认知的转变,而非外界猜测的经济利益交换。
对小米汽车而言,避免冗长的法律拉锯战,可减少舆情对品牌形象的干扰,集中资源于核心研发与市场拓展。对燕鲁新能源而言,和解意味着规避法律风险,为后续产品转型争取空间。双方选择“体面收场”,而非“死磕到底”,恰恰体现了成熟市场主体对效率与声誉的理性计算。据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小米起诉该“老头乐”制造商的专利侵权诉讼一案,也已一并撤诉。
这场风波虽已落幕,却为整个行业留下深刻启示。在中国汽车工业加速向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当下,知识产权保护正成为决定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法务部此前受访时曾给出建议:认定被诉产品是否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般须遵循整体观察、要部判断的原则。企业只有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才能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众多中小制造企业而言,这起案件无疑是一记警钟。靠“逆向研发”或“借鉴设计”或许能获得短期利益,但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严格的市场环境中,这条路只会越走越窄。搞创新、守规矩才是长久之道。而对于公众而言,这起案件也提示我们:在热点事件面前,保持对法律事实的尊重,远比追逐“蚂蚁撼大象”的戏剧化叙事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