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手 我是公安大学的!”
【“住手 我是公安大学的!”】“咣咣咣!”2026年2月6日19时20分许,北京地铁房山线东管头南站的站台上,拳头猛烈击打身体的声响盖过了列车进站的广播。三名乘客的争吵骤然升级为殴打,一名男子正在猛烈击打一名女子的头部,人群惊慌散开。一个身影逆着人流冲了上去。“住手,我是公安大学的!”一声响亮的喝止让失控的现场瞬间凝固。冲上前去的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4级犯罪学专业的学生耿飞桐。事发时他正在站台等地铁,从听到争吵到看见殴打,整个过程不过几秒。“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上前救人,没有时间做风险评估,没有时间犹豫。”他事后回忆,这份“本能反应”根植于军人家庭的家风熏陶,更淬炼自踏入公安大学后的每一天。
冲到三人面前时一个现实的难题摆在眼前:他是在校学生,没有执法权。如何在合法范围内有效制止冲突?耿飞桐边跑边回忆在校学习的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靠近后迅速抓住打人男子的手臂,用身体挡在冲突双方之间形成一道物理隔离。
然而控制只是第一步。与打人者同行的女士看到同伴被控制,自己上前扑向对方并与对方扭打在地。耿飞桐又转身制止,一边高声警示一边持续震慑现场。在等待民警到来的几分钟里,他始终站在三人中间。通过询问冲突原因,他基本排除了对方持有攻击性器械的可能。
单纯隔离无法化解矛盾。耿飞桐尝试沟通调解,却发现积怨难平各说各有理。于是他转变思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向涉事人员清晰阐明殴打他人的法律后果。“我想让他们知道,这不仅是赔偿的问题,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用法律来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也给他们一个冷静下来的理由。”
从果断控制到有效隔离再到现场普法,耿飞桐完成了一套清晰、冷静且始终在法律框架内的“处置流程”。正如他后来所感悟的,最关键的一步并不是用武力制服,而是在隔离之后进行的现场普法。他的勇敢不再是“一腔孤勇”,而是有法治支撑、有专业保障的理性行动。
几分钟后,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湾子站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迅速接管处置工作。第二天,耿飞桐主动前往派出所配合完成笔录,并未主动提及自己的事迹。直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属地派出所将一封表扬信送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这段地铁站里的故事才被知晓。
派出所在表扬信中充分肯定了耿飞桐过硬的专业素养、临危不乱的沉着表现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称赞其“在面对复杂社会场景时,能够坚守原则,明辨是非,主动担当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对于耿飞桐而言,这次经历是“一次非常突然的检验”。检验的不仅是在危急关头能否挺身而出的勇气,更是能否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化解危机、保护群众的能力。“我在学校学到的法学知识、执法规范、防控技能,全能用上了。”他坦言,这次经历让他对一线执法工作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提醒自己必须“随时做好准备”。
他在警务战术课上学过,要根据违法行为的暴力等级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口头警告通常是低暴力情形下实施处置手段的前置环节。课堂上标准的警告语是“警察,别动,否则使用强制手段,无关人员躲避”,但这句话对他这个没有执法权的预备警官并不适用。于是他把它转化成了“住手,我是公安大学的”,既保留了口头警告的功能,又在合法范围内实现了身份震慑。
事发后学校和队长在问及这件事时第一句话都是“你有没有受伤”。耿飞桐说这句简单的话让他心里一下子暖了起来,这份温暖让他对公安队伍的“温度”有了更深的理解——刚硬的背后还有一种深沉的情感在支撑,战友之间的相互牵挂,组织对每一个人的关怀。
他出身军人家庭,父亲从小就告诉他责任心是人格的脊梁。“家庭教会了我‘要担当’,公安大学则教会了我‘如何担当’。”在公安大学,忠诚的信念是入校第一课。每日队列行进时高喊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与训练场上的汗水、警务化管理的严谨作风融为一体,让“预备警官”的身份认同与责任担当沉淀为一种条件反射般的行动自觉。
“虽然我现在还不是在职的人民警察,但我已经能够在某种程度上为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出一份力,做了一个预备警官应该做的事,我挺自豪的。”耿飞桐的话语朴实而坚定。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自己“还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