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部携密件回家 遭亲属偷拍发往境外
【干部携密件回家 遭亲属偷拍发往境外】工作之外的生活场景,绝非保密盲区。近日,国家安全部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某单位中层干部张某将3份涉密文件违规带回家中,在与亲属李某交谈时擅自披露文件内容并允许其浏览,李某趁机偷拍并将密件信息传输至境外,造成恶劣影响。经查,李某受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指使,长期蛰伏伺机窃取我涉密文件。这起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在2026年3月通过微信公众号“保密观”详细披露。张某作为单位中层干部,本应带头遵守保密纪律,却在一次会议领取3份涉密文件后,未依规送回单位妥善保管,而是将密件带回家中。回家后,张某在与亲属李某交谈时擅自披露文件内容,甚至允许其浏览文件,李某趁机完成偷拍并将密件信息传输至境外。
事件曝光后,李某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受到党纪处分,并被调离岗位。
这起案件并非孤例。国家安全机关同期披露的另一起案件中,某涉密单位退休返聘人员违规将存储涉密文件资料的移动硬盘带回家中,连接家用计算机,导致多份涉密文件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还有某涉密单位退休人员程某,为给子女办理留学签证,竟主动联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多次提供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最终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国家安全机关在剖析张某案时指出,张某不仅违规将国家秘密载体携带回家,还随意向亲属泄露国家秘密,反映出其保密意识严重缺失,对身边潜在的窃密风险毫无察觉。部分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对“八小时外”存在错误认知,有的认为“八小时外”属于个人时间不受保密纪律约束,有的模糊公私边界在亲友闲谈时随意谈论国家秘密,这些都给境外渗透留下可乘之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涉密人员上岗后,应接受在岗教育培训,遇有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签订保密承诺书并接受监督。
对于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法律有明确规定:阅读、使用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场所进行;不得携带涉密文件、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回家或出入公共场所。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时,必须清退个人所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如文件资料、软盘、U盘、光盘等,移交时须认真清理清点、登记在册、办理移交手续。
国家安全机关特别提醒,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在“八小时外”应增强保密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始终牢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要严守私人交往底线,不在亲友聚会、闲谈闲聊、社交平台等非工作场合谈论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内部敏感信息,不得向亲友、同学等提供涉密文件资料。同时要防范境外渗透风险,谨慎与境外人员、机构接触交往,不接受境外可疑馈赠、邀约,不向境外人员提供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
从张某案的教训看,涉密人员须牢记“亲属不透露,亲友不接触”的铁则,警惕“亲情牌”背后的境外渗透,同时强化家庭保密教育提醒,督促家人自觉树立保密观念,敏感事项不打听、不议论、不外传。保密无小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如发现可疑线索,请及时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或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