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1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7日向立法会提交北部都会区专属法例的讨论文件,提出简化程序、加快收地、便利跨境流动等立法建议,政府期望在接下来两个月展开公众咨询,让法例可在今年内通过。

资料图为深圳罗湖口岸。香港中通社图片
拟议的专属法例会聚焦处理须透过立法程序处理的事项,包括放宽一些现行法例法规的限制。主体法例明确指明六个可订立附属法例的政策范畴包括:简化城市规划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补偿、便利采用创新的建筑技术安排、简化申请建筑噪音许可证的程序及要求、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动、就指定地区成立法定公司。
在简化城市规划程序方面,政府建议就北都内的非保育地带,如政府或其他人士想改变某幅土地的法定规划用途或发展参数/要求,可透过提出规划许可申请寻求审批,而不需要提交涉及较长审批程序。为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的补偿,政府建议,如须收回的私人土地是以祖堂名义持有,在专属法例清楚列明地政总署署长即使未获祖堂的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仍可向没有注册司理出缺的祖堂的注册司理支付补偿金额,加快进度。
在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动方面,讨论文件提出,建议先为河套香港园区的人员流订立附属法例,以便利连接河套合作区港深两个园区的西面跨河连接桥上的人员流动,目前的构思是以“白名单”模式规管出入境的人员。
虽然目前未有成立法定公司的具体计划,政府建议藉今次立法工作,一并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有需要时可通过将来订立的附属法例成立法定公司。
政府将就建议的法例内容由3月24日至5月22日进行约两个月的公众咨询,期间会与不同的持份者沟通。目标是于今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争取主体法例的条例草案在年内获得通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