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怕的租机贷又玩废了一批年轻人
【可怕的租机贷又玩废了一批年轻人】“套现6000元,负债12000元。”——当四川资阳的刘女士在贷款中介的推荐下通过“机汤租机”平台租下一部iPhone16ProMax时,她绝没有想到,这笔看似解燃眉之急的“借款”,实际年化利率竟高达160%。这不是个例。一种名为“租机贷”的变相高息借贷模式,正在野蛮生长,将一批又一批有资金需求的年轻人拖入债务深渊。有人因此租了40多部手机,套现20多万元,最终债务滚至近50万元。
所谓租机贷,是指借款人在贷款中介诱导下,通过小程序租借高端手机,拿到手机后将其交给中介套现的行为。手机根本不经借款人之手,平台发货后便直接邮寄给了第三方回收商。借款人实际到手的现金远低于手机价值,却要背上远超市场价的租金和买断费。
刘女士的经历是典型缩影。2025年11月,她在中介指引下在机汤租机平台租赁了一部iPhone16ProMax(256GB),产生15398.5元总租金,分12期支付,每期约1300元。彼时同款手机在京东等平台售价仅7500至8000元,而刘女士实际到手现金只有7500元。经计算,这笔贷款的实际年化利率(IRR)已接近160%。
更触目惊心的案例比比皆是。浙江杭州青年王利从2023年开始,在30多个平台租借40多部手机,套现20万余元,如今却欠下近50万元债务。深圳市民李女士租机套现5000元,最终背负了13000元债务。舒政因一笔两万元网贷逾期,轻信“租机套现,不用征信”的广告,套现6500元,最终需向租机平台还款1.2万元。张薇套现5000元,总还款额高达1.45万元,实际年化利率达到190%,远超法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租机”的投诉达37164条,以“租机+费用”为关键词搜索,相关投诉也有6641条。除机汤租机外,旭租租机、巨头租机、俏租机等平台也频繁被提及。这些租机平台常以苹果手机作为主要租赁品类,因其单价较高,平台可收取更高租金。
这场围猎的幕后,是由中介机构、租机平台、手机回收商三方联手设下的精密陷阱。
中介机构扮演关键引流角色。他们在社交平台发布“0押金、审核快,租机换钱,轻松变现”“一天就一杯奶茶钱”“无需门槛,不看征信”等极具诱惑性的广告语。更可怕的是,他们会从网贷平台等渠道购买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精准获客——哪些人有资金需求,一目了然。为了帮助借款人通过平台审核,中介还会传授专门“话术”:若平台问及租赁用途,务必称是个人使用,切勿提及套现意图。
租机平台则是虚高合同的制定者。他们与消费者签订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租赁合同,将高额利息和手续费伪装成“溢价租金”“碎屏险”“服务费”等名目,规避监管对借贷利率的上限要求。部分平台还打出“首期1元”的诱饵。有消费者被诱导租赁一台iPhone16ProMax(512G),首期仅需1元,后续每期支付699元,看似划算,却被要求捆绑购买398元优享服务,缴纳1500元保证金,12期付款结束后还需支付7690元买断金——最终背负超1.5万元债务。
手机回收商完成最后闭环。在租机贷整个模式中,手机往往根本不经借款人之手,由平台直接寄往中介指定的回收商。刘女士证实,她租借的手机从未到过自己手中,平台发货后直接邮寄给了第三方回收商。
一旦消费者逾期,平台便会采取电话骚扰、爆通讯录、上门滋扰等非法手段进行催收,严重影响个人及家人正常生活。
事实上,针对租机贷的乱象,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早已亮剑。
2025年9月,深圳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责小组办公室发文指出,市场上出现以“信用租赁”“0元购机”“租完即送”为噱头的“租机套现”业务,本质上是被包装成租赁的非法高息贷款。2026年2月24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风险提示,直接点名5家小贷公司涉嫌通过“租机业务”违规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并公示141家无经营资质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公示涉违规“租机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名单。
在司法层面,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曾办理典型案件:2022年6月以来,金某投资成立多家手机租赁公司,形成了“中介引流—家访风控—签订虚高合同—诱导转卖套现—每日收息—违约催收—提起诉讼”的完整业务模式。截至案发,金某等人以手机租赁方式共骗取100余名被害人90余万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金某有期徒刑11年,其余19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2026年3月,正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卧底进入广州珩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悦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广州大壹众安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这些公司毫不避讳地说,他们就是利用客户不知情来赚钱。
“租机贷”并非所谓的“金融创新”,而是将手机作为媒介,绕过“借贷”概念,名为租赁、实为“套路贷”诈骗的非法业态。相关涉案人员以押金、家访费、签单费等名义变相收取“砍头息”,被害人实际到手的钱款仅为手机定价的五至七成,却要背负数倍于实际到手金额的虚假高额债务。
完成交易后,中介往往抽身离去,最终债务压力全部落到借贷人身上,债主是租机平台,很难协商减免费用。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一庭法官耿瑗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职业放贷人的贷款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曾指出,在各类“马甲”现金贷平台中,以手机回租形式放贷的平台最为猖獗,数量超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将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面对这些陷阱,消费者需时刻警惕“0首付”“低月租”“秒到账”等极具诱惑性的营销词汇和宣传套路,摒弃“借钱走捷径”的侥幸心态。任何让你“租物套现”的中介,都是在给你下套。急用钱也请远离这种“砍头息”式的陷阱,它救不了急,只会让你坠入更深的债务深渊。若不慎遭遇租机贷这类“套路贷”,务必妥善保存好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被催收记录等相关证据。
那些被玩废的年轻人,正在用他们的债务数字,为这场精心设计的围猎写下最残酷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