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推行婴幼儿父母弹性上下班
【建议推行婴幼儿父母弹性上下班】“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这句话,被写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引发持续热议。3月11日,“建议推行婴幼儿父母弹性上下班”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第二,无数网友在评论区写下自己的期待与担忧。全国政协委员、扬州大学副校长龚卫娟对记者表示,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实行弹性工作制,对增强生育意愿以及维护家庭的和谐美好,有重大积极意义。高质量陪伴有助于婴幼儿安全感建立,弹性工作可减少父母愧疚感,避免工作与家庭二选一。此外,企业对育儿职工的体谅和支持,也有助于员工将来更好地投入工作,构建生育友好的职场环境。
这一建议的提出,切中了当下无数年轻父母的现实痛点。3岁以下婴幼儿正处于最需要父母陪伴的成长关键期,但职场的刚性考勤制度让许多父母陷入两难——送完孩子上学可能迟到,接孩子放学必须早退,请假的次数多了,领导的脸色就不好看了。弹性工作制若能真正落地,意味着父母可以根据育儿需求灵活安排上下班时间,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居家办公。
不止龚卫娟,多位代表委员从不同角度关注着同一议题。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将目光投向孕期及哺乳期女性这一最迫切需要落实的群体。她指出,尽管相关政策已明确鼓励企业推行弹性工作制,但实践中仍存在落地不畅、标准不明、企业积极性不足等问题,亟需多方合力推动完善。
张凯丽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担心推行弹性工作制会影响工作效率、增加管理成本,尤其是中小企业,受资金、规模限制,缺乏推行弹性工作制的动力,甚至存在变相歧视孕期及哺乳期女性、缩减其工作权益的现象。另一方面,弹性工作制缺乏统一规范的实施标准,多数企业未明确弹性工作的适用范围、申请流程、工作考核方式,导致部分孕期及哺乳期女性“想申请却无渠道”,或申请后面临工作任务不合理、考勤考核不灵活等问题。
她特别指出,当前弹性工作制的试点多集中于互联网、新媒体、咨询等可数字化、项目化运作的领域,而在制造业、住宿餐饮、一线服务业等工作时间、地点与岗位责任高度绑定的领域,推行难度较大。
张凯丽建议,结合孕期及哺乳期女性生理特点与职场需求,厘清核心执行标准,明确弹性工作制适用对象为孕期全阶段、产后一年内哺乳期女性。与此同时,细化工作模式,涵盖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缩短现场在岗时长、灵活排班、分段工作等多种形式,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特性。规范申请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允许女性根据身体状况、照护需求自主申请,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她强调,要强化激励赋能,分担企业落实成本,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担的成本分担机制,打消企业经营顾虑,提升企业落实意愿。针对积极推行弹性工作制、保障育龄女性权益的企业,给予财税优惠支持。此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设立专项补贴,弥补其人力管理、岗位调配的额外成本;评选“生育友好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企业主动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马晓丽则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春秋假期间的带娃难题。最近部分地市公布实行中小学春秋假,这有利于促进错峰旅游、增加消费等,但家里有孩子的很多上班族纷纷讨论:孩子放假家长仍然上班,没法照顾孩子,这个矛盾怎么解决?
马晓丽建议推行“亲子假”“育儿假弹性使用”。春秋假期间,允许企业允许职工灵活调休、半天班、错峰上下班。鼓励企业将职工子女照护纳入社会责任与福利,有条件可以让家长同步一起休假。亲子游既可以增进亲子关系,也可以提升消费,提升大家幸福指数。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董事长兼CEO姚劲波建议通过系统性政策组合持续完善生育支持体系。他认为,应构建覆盖0到18岁成长周期的综合支持体系,托住婚孕养育的每一个环节,让家庭在生育决策时更有信心、更有预期。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及夫妻育儿假,鼓励父亲参与育儿,推动男性育儿假落实。在保障现有产假基础上,推行并稳步延长男性陪产假和父母共享的育儿假。全国人大代表陈燕也建议建立夫妻陪护假制度,在国家层面出台专项规定,明确每年15-30天假期,允许分段累计使用,规定陪护假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简化假期申请流程,通过税收减免、用工补贴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建议建立母亲养老金制度,将婴儿养育时间(如一年或两年)作为视同缴费时间,确保生育女性的养老金待遇不因育儿而受影响。
这一系列建议的背后,是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深刻关切。广东省总工会刊发评论指出,当前“休不起、休不够、不敢休”“内卷式加班”“隐形加班”“加班费不足额”等情况,在一些用人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用人单位秉承传统工业思维,将休息视为生产的中断、效益的损失,于是通过考核等方式、社交软件等工具,挤占、渗透职工的私人时间,使得职工或休息不足,或长期处于“在线待命”的紧张状态,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均遭到损害。
令人尴尬的是,这种粗放式生产、低水平竞争,其红利主要由企业享受,而其带来的劳动者生理心理疾病、医保支出增加等问题,却主要由劳动者个体、家庭以及公共卫生系统承担。换言之,企业将部分人力成本“外部化”了。而增加法定节假日、落实带薪错峰休假、保障离线权等一揽子安排,一方面可以让劳动者的体力、脑力得到涵养,防止人力资源过早“折旧”;另一方面则能让这部分成本在企业重新“内部化”,从而倒逼企业改善经营,从“堆人数、堆时间”转向“提效率、提技术”。
休息休假还是提振消费、畅通循环、促进就业的重要因素。当前,人们的消费正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跨越,从商品型向服务型跨越。近年来,文旅火热,正是发展型、服务型消费的代表。而文旅,恰恰需要人们拥有足够的休闲时间。且唯有在闲暇当中,人们才有更多释放消费潜力的时机和场景。此时,一个人的支出,会形成另一个人的收入;众人的需求,有望形成另一个人的岗位。据专家测算:以最短的5天带薪年休假为例,50个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就可以为一个劳动者创造一个工作机会。
充分休息休假,还事关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当人们的注意力得以从工作群里挪走,时间得以从加班中“挽回”,身体得以从岗位上离开,即一部分人力资源得以重新“返现”给大众去支配,人们才有充分的资源去恋爱、结婚、生育、赡养、恢复元气、享受生活、尝试新领域。当劳动者在劳动之外,能享有仰望星空的遐思、共叙天伦的欢乐,能去实现人生的多重目标,这种人的全面发展,将带来最深沉博大、最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
“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已经明确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但如何从“鼓励”走向“落实”,从“写入文件”走向“走进生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网友的热议中,既有期待,也有担忧。有人问:“私企能执行吗?”有人叹:“中小企业哪有这个条件。”也有人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正如代表委员们所言,这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合力推动。从财税优惠到专项补贴,从评选“生育友好型企业”到构建成本分担机制,每一份努力都在为年轻父母铺就一条“敢生能养”的路。这条路或许曲折,但方向已经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