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建议家暴情形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代表建议家暴情形不适用离婚冷静期】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劝和总是政治正确。可有时候,这多等的那30天,等来的不是破镜重圆,而是人生的万劫不复。2026年的早春,当全国人民即将迎来两会时间,一位律师代表的建议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精准地切开了法律条文中那道最隐秘的伤口——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家暴情形下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这一提议迅速冲上热搜,因为它触碰到了一个让无数人窒息的现实:对于那些挣扎在暴力婚姻中的受害者来说,时间究竟是解药,还是砒霜?我们不妨把目光拉回到那个寒风刺骨的2026年2月。安徽合肥,一位年轻的母亲,在协议离婚的30天冷静期内,带着自己的一双儿女,从24楼纵身一跃,生命戛然而止 。据媒体报道,这位女子长期遭受家暴,本以为与丈夫达成了离婚协议便是熬出了头,却被这法定的30天冷静期困在了原地。她或许每天都在倒计时,可施暴者的威胁、恐惧的折磨让她再也无法多等一天。那一夜,她或许看着熟睡的孩子在想:妈妈实在没办法了,既然活着离不开这个地狱,那妈妈就带你们去一个没有暴力的天堂。
这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是对“离婚冷静期”制度最惨烈的叩问。法律设立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给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带,挽救那些尚可修复的婚姻。可当家暴的拳头落下,当恐惧渗透骨髓,这30天哪里是什么“冷静期”,分明是给受害者套上的又一层枷锁,甚至是施暴者手中的“犯罪倒计时”。
如果说合肥的悲剧是协议离婚冷静期下的绝望,那么在诉讼离婚中,受害者同样可能遭遇“程序性冷遇”。
还记得2024年底引发轩然大波的陕西商洛“45天离婚冷静期”事件吗?当事人周燕(化名)因长期遭受家暴,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法院递交诉状,收到的却是一纸《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法院告知她,需要冷静45天后才能进入起诉程序 。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法院的这一纸通知,无疑是在受害者的伤口上撒盐。 面对外界的质疑,法庭工作人员甚至轻描淡写地建议:“有家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嘛。” 这句话听起来温情脉脉,实则是将保护受害者的责任又踢回给了那个早已孤立无援的弱者。申请保护令需要证据、需要时间、需要法律知识,对于生活在恐惧中的周燕们而言,这谈何容易?
正是基于这些血淋淋的现实,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呼声。她指出,《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在实践操作中变成了“一刀切”。当家暴受害者好不容易说服施暴者同意离婚,却要共同等待30天,这期间施暴者随时可能反悔、威胁甚至实施更严重的报复 。方燕代表的建议背后,有着极其深远的法理与现实意义。
首先,它厘清了“婚姻自由”与“国家干预”的边界。 离婚冷静期的逻辑基础是“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需要国家介入帮忙冷静。但家庭暴力的存在,本身就是“感情确已破裂”的铁证,甚至是犯罪行为。《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要求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当一个人的生命权、健康权与婚姻关系的存续发生冲突时,法律的天平必须毫不犹豫地倒向生命安全。让一个生活在拳头下的人去“冷静”,就像让一个溺水的人去思考“该不该呼吸”一样荒谬。
其次,它是对“程序正义”的纠偏。 现实中,为了避开协议离婚的30天冷静期,许多律师会建议家暴受害者选择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就真的顺畅吗?正如商洛案例所示,部分地区法院为了提高调解率、降低冲动离婚数据,甚至在诉讼阶段也变相设置“冷静期”。这导致受害者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之间两头碰壁。方燕代表的建议,不仅是要在协议离婚中设置“家暴例外”,更是对全链条司法实践的一种警醒:对于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件,必须开启“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 。
如果上述制度能够早些完善,内蒙古额尔古纳那起震惊全国的“离婚冷静期强奸案”或许就不会发生 。2025年,刘军与妻子王可因感情破裂申请协议离婚,随后进入“分居”状态。然而在冷静期的第24天,刘军不仅对妻子实施了窃听、殴打,更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了性关系,导致妻子多处骨折。庭审中,男方律师甚至抛出了“婚内无奸”的荒唐辩护 。你看,离婚冷静期本应是修补裂痕的“创可贴”,却在不法之徒手中变成了继续施暴的“通行证”。 当施暴者知道对方在这30天内“离不了”,那种失控感和报复欲会无限膨胀。正如反家暴专家所言,离婚期间是“分手暴力”的高发期,施暴者会因为即将失去控制权而孤注一掷 。
方燕代表提出的建议,其最大的意义在于 “切断暴力传递的链条” 。一旦有证据证明家暴情形,法律应立即终止所谓的“冷静”要求,转而启动保护机制。这不仅包括快速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应联动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确保受害者在做出离婚决定的那一刻起,就能获得实体的庇护所和后续生活的保障 。
婚姻是围城,但不应是牢笼;法律是准绳,但更应是盾牌。全国人大代表方燕的这一建议,之所以能引发如此大的共鸣,是因为它回应了公众最朴素的正义观:我们可以劝和那些吵架的夫妻,但我们必须救出那些流血的同胞。“离婚冷静期”不该成为暴力的“窗口期”。对于那些在黑暗中苦苦挣扎的受害者来说,每一分每一秒的等待,都是对生命的消耗。让法律的归法律,让暴力的归刑罚,让那些想要逃离的人,能够跑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而不是在终点线前,被一纸“冷静”的通知绊倒,跌回那无边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