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2月28日电 香港一名68岁男子涉嫌在社交平台发布煽动帖文,27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囚8个月。
被告林宗明,68岁,报称退休人士,承认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1月18日期间,在香港于Facebook发布煽动帖文,内容包括针对警队和政府官员、煽惑他人在选举中投白票等,被控一项《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
根据案情,被告林宗明案发时拥有同名Facebook账户,警方网上巡逻时发现由被告在账户发布共130段帖文,内含具煽动性的言论、照片或图片。被告于去年11月18日被捕,警诫下称“我写嘅系为国家写嘅(我写的是为国家写的),包括一切批评。”
总裁判官苏惠德判刑时表示,被告平均每月发布10个帖文,持续且具系统,非偶发犯案。被告恶意中伤行政长官、保安局局长等政府官员,激化市民与政府之间情绪对立,透过鼓励选民投白票及挑拨市民与商界的矛盾,促成社会分化与撕裂。以监禁15个月为量刑起点,经认罪扣减及酌情减刑后,判囚8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