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花8800寻猫发现没丢想退款遭拒
【女子花8800寻猫发现没丢想退款遭拒】上海市民陈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8800元请专业团队寻找的猫咪,两个半小时后竟被物业人员在原地找到——它压根没离开过朋友的办公室。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当她提出退还7800元尾款时,遭到了寻宠团队的拒绝,对方坚称“按结果收费”。这场因误会引发的纠纷近日登上热搜,也撕开了高价寻宠服务市场的一角。
事情要从2月21日说起。当晚,陈女士带着爱猫前往朋友办公室玩耍,中途发现猫咪不见了,又见窗户开着,便以为它跳窗走失。从晚上7点直到次日凌晨1点,她在办公室附近苦苦搜寻却一无所获。心急如焚的陈女士22日早上6点多便在小红书上联系了一家寻宠团队。
双方添加微信后,对方很快发来多款方案,报价从8800元到48000元不等。陈女士选择了8800元的“单犬双人套餐”,先支付了1000元定金,团队这才带着搜寻犬出发。而在正式搜寻开始前,对方又要求她将剩余的7800元尾款全额转入账户。
当天上午8点,寻宠团队抵达现场,开始在办公区域及周边展开搜寻。然而到了10点30分,物业工作人员在办公室的桌子下面听到了猫咪挠门的声音——它从未离开过房间。陈女士立刻联系寻宠团队,提出既然猫咪不是由对方找到的,希望退还7800元尾款,1000元定金则作为两个半小时的人工费留下。
对方的回复让她心凉了半截。“他们坚持说‘按结果收费’,拒绝退款。”陈女士告诉记者,后续她试图联系客服,电话也被拒接。无奈之下她选择了报警,目前已在支付平台对订单进行举报,要求冻结款项,同时委托律师准备提起诉讼。
回头审视这两个半小时的服务过程,陈女士心中满是质疑。她觉得团队不仅没有完成实质性搜寻工作,连基本的敬业精神都谈不上。“其中一位寻宠的人说自己刚做这行没多久,另一个带狗的,其实就是在小区里遛狗,根本没在找。保安都问我他是在闲逛还是在找猫咪,甚至连犬只排便后也没有及时清理。”
她翻出双方签订的合同,发现“找到宠物”的界定写得相当模糊。“合同的意思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找到宠物,都算他们的,8800元就要不回来。”更让她被动的是,合同中还规定委托该团队后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寻找。
针对此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寻宠团队。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知晓这起事件,但并非由其经手该订单,因此不清楚具体情况,称会联系经手同事。截至发稿前,记者从该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团队正与当事人沟通协商。
这场纠纷的核心争议点在哪里?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武给出了专业解读。他认为,虽然双方约定猫咪在家里找到也算完成工作,但关键要看两点:一是寻宠团队是否在家里(办公室)寻找过;二是团队的寻找行为与发现猫咪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在家里寻找,那么猫咪被发现就与团队无关。如果团队想要坐享其成,不应支持,其未认真寻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退还尾款。”
崔武进一步指出,双方履行合同应本着善意尽职的原则。寻宠合同应约定双方认可的方案,团队按方案执行才可收费。如未按方案执行,即便甲方或他人帮忙找到,团队也不应收取相应费用。
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快速发展,付费寻宠服务逐渐走进大众视野,相关纠纷也随之增多。在社交平台搜索“寻宠”相关服务,各类机构收费标准不一,其中不乏高价收费的情况。不少宠物主人在爱宠走失后急于求助,容易在未充分核实资质、未看清合同条款的情况下仓促付费。
从市场现状来看,寻宠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服务标准与收费规范,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团队以“高价必找回”为噱头招揽客户,实际服务却大打折扣。对于消费者而言,选择此类服务时需保持理性:优先核实机构资质与口碑,避免轻信网络宣传;务必签订合同,明确服务时长、搜寻范围、成功标准、退款条件等关键内容;尽量选择分段付费、按效果付费模式,不轻易提前支付全款;全程留存沟通记录、付款凭证、搜寻过程证据,发生纠纷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陈女士的经历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有网友认为,寻宠团队确实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费用无可厚非;但更多声音指出,如果团队只是在“遛狗”而非认真寻找,还拿着“按结果收费”的合同条款坐等他人找到,这样的服务确实名不副实。